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QC690000020240014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0
根据《2024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落地生效、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推进政策集成发布,优化政策服务
(一)推进政策集成发布。聚焦社会关切,聚焦市场准入政策和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载体,结合自身职能选择合适的主题,优化政策发布方式,进一步推进开展政策集成发布工作。
(二)开展“政策解读提升年”活动。结合“政策解读提升年”活动,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实行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落实解读要求,文字解读材料要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惠企举措、享受条件等解读要素。积极推进多元化解读,力争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鼓励视频解读。
(三)做好政策咨询回复。及时对各类政策咨询内容作出回应,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频繁和集中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
(四)加强“阅办联动”工作。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全面实现“阅办联动”功能,新发布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按照要求开启“阅办联动”,进一步方便群众阅后即办。
(五)做好精准政策推送,加强政社合作。发挥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组织作用,加大对各类组织的政策辅导力度,确保政策信息精准传递,开展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加大对各类组织的政策辅导力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探索建立常态、长效合作机制。
二、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建设,夯实政务公开服务基础
(一)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栏目的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公众获取信息的有效便利。优化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协同联动。
(二)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落实专人专责,健全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内容混杂等情况。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
(三)提高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加强政务网站和“青浦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抓好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提高发布质量,确保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三、加大公众参与,优化政民互动
(一)完善行政决策公开与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意见征集,制定涉企政策应当专项听取相关企业、群众代表等意见。
(二)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区局重点工作,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公众关注领域、实事项目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宣传政策、现场解答、听取意见建议。“政府开放月”活动现场应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鼓励活动前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
(三)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质量管理。承办单位在收到转办事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先行联系市民,并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需形成办结报告,以附件形式上传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系统,办结报告应包括办理情况和答复要点。
四、围绕重点领域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显示度
(一)聚焦重大活动期间的信息公开。做好第七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活动资讯、服务保障信息等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二)围绕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平台以多类形式加强宣传工作动态和便民举措。加大新《公司法》实施政策解读与宣贯力度,密切关注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力争做到相关法律法规落地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操无缝衔接。
(三)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做好市场监管系统普法的信息公开,在区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展示决策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信息。规范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四)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按照依申请办理程序和工作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答复,做到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及时。注重提供有针对性的便民指引,尽全力满足群众合法合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