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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浦体育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24.05.22

2024年青浦区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本区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枢纽门户,制定本工作要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制定本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打造透明度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的城市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和本市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更加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到2023年底,配合完成主动公开公文库建设任务,政策文件的数字化归集和推送机制基本形成,全流程优化政策公开服务的工作机制趋于完善,公开信息的实用性不断增强,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深化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

继续依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做好对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制发公文的手动推送工作,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要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发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在本单位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二)做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落实专人专责,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策文件栏目要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按时发布,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要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存在与网站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注意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

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深化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文件起草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

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政府网站政策发布页面要开放网民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该政策的意见建议。文件起草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推动网站知识库与“12345”市民热线知识库、专业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要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要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

(四)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收集、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市政府8月政府开放月活动,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

、深化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税和审计信息公开

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统一要求,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公开情况纳入财政信息公开考核范围。推进市级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和专项转移支付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

(二)推进公共体育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大解读力度,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

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配齐配强专业队伍。单位内部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抓好人员梯度建设,保持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备案。将《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