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2018年度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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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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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03.19
青浦区高度重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理,紧紧围绕《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青浦区2018年重点任务清单》、《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号)、《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土壤环境管理保护办法》(沪环保防〔2016〕226号)和《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的要求,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我区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排查2017年7月1日起拟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从事过化工石化(含焦化)、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等15类活动的场地,共有12幅疑似污染地块,区环保局书面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储备中心)在6个月内完成场地环境初步调查。2018年我区建立了“青浦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将12幅疑似污染的地块上传国家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二、建立污染地块名录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疑似污染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区环保局建立了“青浦区污染地块名录” ,并书面告知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储备中心)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2018年,我区共有6幅污染地块,区环保局已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三、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
一是我区规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征收、收回、收购环节,均通过国家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加强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2018年,共对71幅地块开展场地初步调查评估,对其中10幅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对2幅地块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对2幅地块完成效果评估。三是建立了“青浦区 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管理数据库”,并定期更新。四是对每一幅地块制作档案材料,做好“一地一策”,完善工作台账。
四、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我区在编制青浦区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土地用途的情况。对从事过15类重点行业的地块在再开发利用前开展场地环境调查评估,若为污染地块且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的必须实施治理修复,否则一律不得再开发利用。
五、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
2018年,青浦区积极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共完成青浦区西虹桥沈海高速东侧17-02地块和金泽莲盛镀锌厂原址地块2幅地块的治理修复。
一是污染地块名录信息公开。2018年,我区建立了“青浦区污染地块名录”,共有6幅污染地块,均在区环保局官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二是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信息公开。2018年,我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储备中心)对9幅疑似污染地块的初步调查报告、6幅污染地块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以及1幅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方案在区规土局官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我区环保局、规土局、农委、绿化市容局和经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协调推进。我区制定了《关于落实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依托推进平台,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建微信工作群,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定期报送进展,做好总结评估。二是建立微信工作群,邀专家座谈会商。为提高与各部门的沟通效率,我区建立了“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微信工作群”,及时发送最新的政策、文件和通知,及时共商难题问题。三是修编《青浦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纳入其中,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