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2018年度自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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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03.19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对照《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浦区政府2018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评估如下:
一、土壤环境安全保障总体情况
一是为保障本区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我区将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作为农用地重点区域,将再开发利用的疑似污染地块作为建设用地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37项年度重点任务。
二是加强全区29家涉及化工行业和危废企业的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12幅疑似污染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和其中6幅污染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是加大资金扶持和投入,2018年,全区土壤污染防治财政投入658万,其中使用中央资金165万。
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监测
2018年,我区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点和监测。
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我区配合市局完成青浦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共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71家、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1个、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包括信访区域)4块,均已在遥感影像上确定了空间位置。
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我区配合市局委托的第三方“上海岩土工程检测中心”完成271家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配合市局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中检理化”对第一批8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土壤采样和检测。
3.土壤环境质量布点和监测
我区配合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完成青浦区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布点工作,包含:10个基础点和1个背景点,并已完成监测。
(二)源头预防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按照《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一是落实源头减量,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2018年,我区关闭1家有色金属冶炼的涉重金属企业,同时加强工业项目准入评审,在规划工业区块外禁止新增重金属污染工艺项目,全年未新增电镀行业涉重金属企业。二是开展重金属全口径核算。按市局要求,完成《青浦区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削减和新增核算表》,其中在产企业11家、关停企业12家,并录入国家排污许可证系统。以铬、汞、镉、铅、砷、镍等为重点,开展2013-2018年青浦区重金属排放全口径核算和年度控制目标,建立涉重企业全口径环境信息清单。根据经调查发现的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点位信息,开展青浦区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经排查,锁定8家企业,但其中无涉镉企业。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一是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大排查,完成161家企业的排查工作,全区无钢铁、电力行业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市级挂牌督办的6个问题点位(其中2个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点),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立行立改,并加强后督查,于2018年10月9日顺利完成“摘牌”。三是积极落实“举一反三”,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青浦区固体废物大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四是积极开展上海市“清废行动”2018年工业固废专项执法行动,制定《青浦区“清废行动”2018年工业固废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对发现问题点位积极落实整改,并对5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102万。截至年底,全面完成市局抽查反馈的6个工业固废问题点位的整改。
3.土壤重点监管企业
一是制定土壤重点企业名单。我区印发了《关于下达青浦区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其中共有29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青浦区政府已与上海展华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一田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山崎电路板有限公司、上海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上海国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签订《企业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责任书》,督促重点行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探索性的开展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我区的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分公司、紫光宏茂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日泰(上海)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和上海绿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在2018年开展了企业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四是开展巡查执法。根据《青浦区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中的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结合环境信访投诉,开展执法巡查工作。
4.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拆除污染防治
一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018年,我区共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785家,调整土地3922亩,无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二是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青浦区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本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区工业企业拆除过程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督促企业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和《搬迁拆除企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向区环保局和区经委备案,落实相关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5.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的排查整治
2017年4月,住建部卫星遥感疑似点位非正规垃圾堆放20个点位,经2017年8月现场核实和住建部专家检查,未发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由青浦区白鹤镇自查上报2个点位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于2017年7月28日之前完成清运和处置。2018年未发现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
6.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1)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情况
一是推广具有改良土壤功能的有机肥、测土配方肥和缓释肥,在补充土壤有机质的基础上还能起到改良土壤效果的作用,真正做到精准施肥,减少化肥用量,有效控制面源污染。2018年全区在粮食、蔬菜等作物上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20000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6.8万亩次、缓释肥1.5万亩次。二是推广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减少化肥流失,2018年累计施用1.2万亩次。经初步统计,2018年我区化肥折纯施用总量7043.69吨,亩均折纯施用量0.03779吨,其中水稻化肥折纯亩均用量0.0249吨,蔬菜化肥折纯亩均用量0.0511吨。
(2)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情况
一是从源头上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和数量,今年在补贴农药采购中生物农药比例显著提高,共采购推广生物源农药11个品种,生物农药品种占全年农药品种的16.7%,采购量占全年采购量的8%。二是推广以绿叶菜为重点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在已创建和正在创建的蔬菜标准园、经济作物标准园以及水稻上推广色板、性诱剂、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完善6个蔬菜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点,示范面积达1970亩,累计14000余亩次,辐射核心基地绿色防控推广应用面积达9000亩。通过物理防治和生物农药使用相结合,从根本上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从源头上提高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水平,促进了地产蔬菜向环境友好型蔬菜转变,确保了地产蔬菜安全质量。经统计,2018年我区农药施用总量141119.93公斤,亩均施用量0.757公斤,其中水稻农药亩均用量0.8252公斤,蔬菜农药亩均用量0.6283公斤。
(三)农用地分类管理
1.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由于上海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结果尚未公布,受轻度、中度与重度污染耕地分布数据不明确,污染物情况不清晰,导致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工作尚未有效开展。目前,市农委方案暂未出台,我区围绕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受轻度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和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工作。
2.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优化
为改善我区农田土壤肥力、优化种植茬口布局、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农委鼓励和引导农民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种植绿肥和冬季深翻作业,以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我区对种植绿肥的主体实施最高250元每亩的补贴政策;对冬季深翻作业的主体实施300元每亩的补贴政策,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农作物茬口布局,减少夏熟大小麦种植面积,增加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2017至2018年度全区种植绿肥4.6万亩,冬季深翻5.9万亩,总面积10.5万亩,比上一年度增加1.8万亩,2018年夏熟麦子0.51万亩,比去年减少1.7万亩,复种指数进一步降低,有效减轻环境压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生产试点
一是推行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还田既可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同时又可以杜绝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截止2018年12月全区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5134亩次,二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完成2018年“三秋”水稻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二是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2018年已完成1个蔬菜基地废弃物资源利用处置示范点建设,位于上海弘阳农业有限公司杜村基地的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示范点场地建设已完成,正通过“粉碎机粉碎+微秸宝”堆肥模式,堆置自制有机肥,实现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三是实施茭白秸秆综合利用。继续鼓励企业收集与储运茭白秸秆,制造商品有机肥和茭白叶编结加工, 2018年综合利用数量约4.5万吨。四是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2018年农药包装袋与过期农药等废弃物转运及处置工作,已由中标服务商——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承担,由其进行无害化处置。街镇共设置联系点14个,及时转运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总计达20.34吨。2018年,青浦区农药包装袋废弃物回收率90%。
4. 宅基地和畜禽养殖土壤管理
目前,根据减量化项目管理办法,我区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畜禽养殖、设施农业等复垦土地的土壤检测,出具甄别报告与改良建议并要求实施主体制定修复利用实施方案。
5. 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壤管理
一是我区2018年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目标为2平方公里,实际已超额完成2.3014平方公里。二是减量化复垦土壤检测已覆盖面积18207亩,其中对朱家角沈巷村复垦201719512322842地块土壤0-40厘米耕作层检测出重金属铜含量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已制定修复利用方案,将其列入2019年公益林建设范畴,并开展筹备工作。三是探索性地开展“198”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建立辖区内地块档案情况。
(四)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1.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排查2017年7月1日起拟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从事过化工石化(含焦化)、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等15类活动的场地,目前共有12幅疑似污染地块,区环保局书面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在6个月内完成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目前,我区建立了“青浦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将12幅疑似污染的地块上传国家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2. 建立污染地块名录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疑似污染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区环保局建立了“青浦区污染地块名录” ,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目前,我区共有6幅污染地块,区环保局已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3.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我区在编制青浦区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土地用途的情况。对从事过15类重点行业的地块在再开发利用前开展场地环境调查评估,若为污染地块且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的必须实施治理修复,否则一律不得再开发利用。
4.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
一是我区规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征收、收回、收购环节,均通过国家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加强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2018年,共对71幅地块开展场地初步调查评估,对其中10幅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对2幅地块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对2幅地块完成效果评估。三是建立了“青浦区 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管理数据库”,并定期更新。四是对每一幅地块制作档案材料,做好“一地一策”,完善工作台账。
5.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和土地利用规划,目前我区无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的污染地块。
(五)试点示范
2018年,青浦区共完成青浦区西虹桥沈海高速东侧17-02地块和金泽莲盛镀锌厂原址地块2幅地块的土壤治理修复试点。
(六)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我区环保局、规土局、农委、绿化市容局和经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全力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协调推进。我区制定了《关于落实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依托推进平台,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建微信工作群,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定期报送进展,做好总结评估。二是建立微信工作群,邀专家座谈会商。为提高与各部门的沟通效率,我区建立了“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微信工作群”,及时发送最新的政策、文件和通知,及时共商难题问题。三是修编《青浦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纳入其中,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
2.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一是重点企业名单信息公开。我区制定了《青浦区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其中包括29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在区环保局官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二是污染地块名录信息公开。2018年,我区建立了“青浦区污染地块名录”,共有6幅污染地块,均在区环保局官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三是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信息公开。2018年,我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储备中心)对9幅疑似污染地块的初步调查报告、6幅污染地块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以及1幅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方案在区规土局官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3.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编制了《青浦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18-2020年)》,通过媒体宣传、活动宣传、科普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并在“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二是召开“青浦区2018年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培训会”,就《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相关要求和进一步落实工业企业拆除过程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对企业进行培训。三是向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发放调查问卷,我区共发放28份问卷(另外1家重点企业已关闭),平均得分为9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