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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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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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5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49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本区1家超市销售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泾店销售的烤鱼片、长岛芝士蛋糕(乳酪味)
(一)食品名称:烤鱼片;规格型号:68g/袋;生产日期:2020年9月8日;标称生产企业: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食品名称:长岛芝士蛋糕(乳酪味);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0年9月21日;标称生产企业:武汉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经我局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抽检不合格烤鱼片40袋,总计2.72公斤,销售:29袋,库存:11袋,召回:0袋;库存不合格烤鱼片已下架销毁处理。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长岛芝士蛋糕(乳酪味)30公斤,销售:30公斤,库存:0公斤,召回:0公斤。
(三)当事人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节,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8.45元。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节,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3.1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