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浦区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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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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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青浦区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工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的宗旨,保障市民参与文化、享有文化的“基本面”,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将优质文化资源无缝导入市民生活。我区结合本市、本区关于公共文化内容供给工作要求,正式启动2020年度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采购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各类专业艺术院校、专业艺术院团、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艺术表演团体,优质民营院团、演出机构和艺术类协会,以及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资源的各类社会主体。申报文艺演出的社会主体,必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020年,青浦区公共文化内容供给主要面向全市范围内采购文艺演出类、艺术教育活动类项目。
1.申报要求①以B类、C类、D类、JC类文艺演出为主要采购内容,JC类文艺演出主要向四级(村居)延伸。②以贴近生活、积极向上、观众喜闻乐见的高雅艺术和优秀民族民间艺术为主,具有较高艺术质量的戏曲专场和综艺类演出。③申报演出的节目主演不得随意更换、演出的时间长度不得变更。演出节目如需变动,须事前征得采购方同意,且不得影响演出质量。未经采购方审核批准的节目,不得擅自临时加减或调整。④戏曲类节目需彩妆演出。文艺演出团队需自带音响、话筒、字幕等设备,同时负责舞台背景海报的搭建(行架支撑)。2.B类①适用于专题供给的大型演出。配合重大活动以及结合专题供给等宣传及主题活动的大型文艺演出。每场演出时间不低于120分钟。②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100平方米以上社区活动场(厅)舞台上装置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并能产生良好的艺术效果。③采购标准:15000元/场。3.C类①适用于街镇文体活动中心剧场、影院的文艺演出。每场演出时间不低于120分钟;②表演舞台面积80平方米以上。③采购标准:10000元/场。4.D类①适用于社区会所等室内场地的文艺演出。围绕完整故事剧情的经典唱段进行编排,突出主旨、内容紧凑、脉络清晰。每场演出时间不低于100分钟。②表演舞台面积50平方米以上。③采购标准:6000元/场。5.JC类①适用于基层综合文化活动室、村居会所等场地的文艺演出。以折子戏、小品、歌舞类小型剧目为主,在编排上具有不同的曲风特色,不同剧种不能相互穿插.每场时间不低于80分钟。②表演舞台因地制宜、灵活安置。②采购标准:4000元/场。
艺术教育活动包括:艺术导赏、展示展览、特色活动三项。1.艺术导赏A类①内容健康向上,有助于提升市民大众的知识更新、审美情趣和文化素养,有助于拓宽市民大众的文化视野。主题鲜明、形式活泼、互动性强。②导赏的形式活泼生动,主讲人讲授与现场示范或表演等直观形式相结合。除主讲人外,须配备相关演员,配合讲演内容进行表演,体现展示形式的丰富性。“表演部分”的比例大于50%。③授课师资须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具有良好演讲才能和丰富教唱经验。配合导赏主讲的助理、助教、演员等,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演示能力,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演出经历及经验。④形式为单场或系列。时间不少于90分钟/场,表演舞台面积50平方米以上。⑤采购标准:5000元/场。2.展览展示B类①具有较高策展、布展能力的文化机构、协会、社会组织等提供的人文艺术类展览展示文化产品。②展览主题健康向上,有助于提升市民大众的知识更新、审美情趣和文化素养,拓宽市民大众的文化视野。③展品数量不得少于30件,配备相应文字展板、说明册等辅助性说明,展期为7天(含布展撤展)。④采购标准:3000元/场。3.特色活动B类①为广大市民提供各类传统文化、民俗、品牌节庆为主题和少儿益智类等特色活动。本土古文化、水文化、“非遗”文化作为重点采购对象。②每场活动时间不低于90分钟,形式亲近民众,内容积极向上。③突出互动性,即活动能够让受众亲身参与、现场体验。现场体验人数不得少于30人的规模。④采购标准:3000元/场。
(一)申报数量
文艺演出类申报项目数量最多不超过6个,其中B类不超过1个,C类不超过2个,D类不超过2个,JC类不超过2个。艺术教育活动类申报数量为展览展示不超过3个,艺术导赏不超过2个,特色活动不超过5个。
(二)结果公布
由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以及青浦区文化资源配送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采购方区文化资源配送中心与项目方签订《服务承诺书》及《项目意向书》。
(三)替补说明
各街镇根据每季度可供给内容资源、可供给额度情况,按需点选供给内容;项目方须及时、高效完成文化供给任务。如项目方无法完成供给任务,须主动联络采购方,并在采购方的见证下撤销供给任务,由街镇文体中心重新点选供给内容。
(四)退出说明
项目方如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违反合作协议约定,或供给内容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和要求,或无正当理由、且不与采购方、文体中心及时沟通协调,私自拒接供给任务,采购方有权启动退出机制,撤销其年度公共文化供给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文化资源配送中心
地址:青浦区城中北路290号
邮编:201700
联系人:丁翔凡、毛丹花
电话:33866092(直线)33860317-2005
邮箱:qpwhzyps@163.com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资源配送中心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