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成立“上海青浦区四海一家亲艺术团”请示的批复
QB73020002021040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52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6.11
上海青浦区四海一家亲艺术团:
关于成立“上海青浦区四海一家亲艺术团”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要求,经审查,符合具体规定,同意成立“上海青浦区四海一家亲艺术团”,由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