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公示(孔玲)

主动公开

2021-04-01 22:21:20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4.01

今有孔玲医师向我委申请设置上海孔玲口腔诊所,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

设置单位(人):孔玲

医疗机构名称:上海孔玲口腔诊所

类别:口腔诊所

选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城中北路622、624号

床位:(牙椅、观察床):3台

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以书面的形式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69714207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邮政编码:201799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