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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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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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枢纽门户”建设目标,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区域动能加速集聚
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建立“1+9+17+X”一体化协同机制;落实助企惠企政策担保,持续扩大“批次贷”覆盖面;加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产业税收实现增长,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持续推进示范区“一厅一片”、青浦新城建设,西岑科创园区、盈浦老城厢旧改、外青松公路功能提升等项目加快实施,不断增强枢纽门户功能,积聚发展内生动力。
——强化保障重点支出,公共服务稳步提升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2024年新增债券资金9.3亿元、统筹土储项目存量资金2.6亿元,安排用于重点领域支出;持续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保障区内四家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继续实施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建成4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38个,新改建各类公园16个,绿色发展基底持续夯实。
——纵深推进财政改革,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区镇两级预算单位及财政资金全流程管理体系;研究制定《青浦区2024年度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完成39个项目和1项政策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形成成本标准147条,支出标准120条,实现降本10.9亿元;修订本区公物仓管理办法,开展闲置资产入仓工作,完成全区公物仓资产调剂利用5265.7万元,提升资产利用效率。
——健全监督协同机制,整改成效巩固深化
深化“三类监督”贯通协同,与纪监部门、巡察部门就审计问题线索开展多次专题研判及信息交流,在计划共商、过程联动、成果共用等方面强化与人大财经监督深度融合;修订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落实整改分类要求;印发审计重大事项督促办理实施办法,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整改监督体系。截至审计报告日,对2023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10.66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0项,促进增收节支1.7亿元(其中:核减金额3709.7万元);尚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其中:2个分阶段整改类、3个持续整改类)。对2024年度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即知即改,促进增收节支1.06亿元,建章立制5项。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区本级财政审计情况
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为364.0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均为111.0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总量均为3545万元,年度收支平衡。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三本预算基本完成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预算调整,决算收支、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当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区财政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绿化养护范围重叠,造成财政资金重复支出。2021年11月至2024年底,区绿容局下属绿化管理所、市容环境管理中心与新城公司分别委托第三方实施绿化养护项目,存在环城水系区域内5处8.4万平方米绿化养护范围重叠,财政资金重复支出。新城公司投入财政资金468.33万元,区绿容局下属单位投入财政资金214.44万元。
二是一体化养护保洁项目未按实结算。区绿容局下属绿化管理所委托第三方实施的一体化养护保洁服务项目,未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养护费用,多支付51.3万元。
三是部分学校编外教师使用不合规,违规以物业费名义列支工资。32所学校未经批准使用67名编外教师达一年以上,最长用工5.5年;33所学校以物业管理费名义违规列支235名编外教师工资薪酬1049.08万元,规避编外用工监管,其中7所学校支付物业公司管理费、税金8.28万元,物业公司转包赚取差价,最高差价达11倍。
四是部分学校饮用水水质检验不合规。34所学校未开展饮用水水质检验,15所学校的饮用水设备检验频次未达标,存在学生饮用水安全隐患;18所学校的水质检验由饮用水设备供应商免费提供,影响检验的独立性、客观性,其中个别学校饮用水设备供应商与检验机构法人、高管等存在关联关系;1所学校检验项目由物业公司分包,并加价0.6万元。
五是微信公众号委托服务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4个预算部门和6个预算单位采购成本控制不严,10个微信公众号委托服务单价超300元/篇,明显高于全区125.4元/篇的平均单价,最高单价达1526.37元/篇;12个预算部门和21个预算单位签订合同缺少必要性条款,未在33个微信公众号委托服务合同中约定发布数量或频次,涉及金额155.38万元;2个预算部门和4个预算单位履约管理不到位,在6个微信公众号发布数量或频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仍全额支付服务费,多支付9.72万元。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区政府投资建设的4518套公租房、239套廉租房租金收入,以及青东农场区域423.1万平方米土地、7.85万平方米房屋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租金收入未按规定实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2.78亿元。
二是跨预算级次、跨部门拨付财政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12个预算部门将22个项目,以实有资金形式跨预算级次、跨部门向各街镇转拨1213.51万元,截至2024年底,421.5万元闲置各街镇,其中:一年以上结余资金129.7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70个预算部门及288个所属单位46项重要事项进行全覆盖审计,重点延伸审计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建管委、区国资委、区教育局、区绿容局、区规资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机管局等10个预算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及单位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区规资局等17个预算部门的法律咨询费、课题研究费等32个项目应编未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金额1105.87万元;区水务局等9个预算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预算支出科目编制不准确,涉及金额145.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区教育局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到位,母子公司违规参与同一服务项目投标,涉及金额116.94万元;区机管局和7个预算单位的15个政府采购合同付款滞后,涉及金额236.08万元。
(三)财政资金未及时统筹,效益未充分发挥。区国资委等8个预算部门和5个预算单位利息收入、结余款等26.66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区发改委等10个预算部门和18个预算单位社保缴费账户结余资金56.32万元留存一年以上未清理。
(四)支出管理不规范,扩大支出范围。区民政局及10个街镇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监管审核不到位,15位重残无业人员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全额领取生活补助资金,涉及多领取14.53万元;区档案局等2个预算部门和26个预算单位的123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未建立收费机制,提供免费充电,电费由财政资金列支;3个预算单位的23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管理不到位,电费收入滞留运维单位1.72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本区2023年至2024年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涉及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土地使用、土地整治、建设用地减量化等方面。本次审计调查主要涉及区规资局,延伸审计区经委等2个部门、3户区管企业和11个街镇。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街镇及区管企业基本落实土地储备、供应等相关政策,通过“两评估、一清单、一盘活”、强化土地执法、建设用地减量化等工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存量土地盘活政策未落实。未制定全区批而未供储备土地盘活处置方案、计划,243幅批而未供储备土地平均在库时间超5年,最长20年;84幅批而未供储备土地存在规划不完善、动迁未完成等问题,影响后期出让;未建立产业用地数据协同共享机制,3092幅产业地块的地均产出、税收等重点综合绩效评估指标无数据;区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配套政策未及时出台。
二是储后土地管护机制不完善。33幅重大公益性项目无偿借地依据不足;118幅储后土地管护模式不统一,105幅储后土地未签订管护协议,21幅储后土地未经批准被搭建大棚耕种、停车,且未按规定收缴土地使用费。
三是出让土地监管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对15幅已出让(划拨)的闲置建设用地采取收取闲置费、收回土地等严格处置措施,最长闲置超过7年;未对36个已出让地块的逾期竣工项目采取销项或追究相关受让人违约责任等有效措施,且对其中13个项目违反约定准予展期;未依据出让合同约定对15幅未投(达)产产业地块进行处置;9幅产业地块在变更合同环节或出让环节未明确达产指标、期限,未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
四是资金效益和环境绩效有待提升。25个减量化项目立项审核不严;42个减量化项目未按规定在立项阶段签订减量化协议,影响项目后续推进;11个已撤销减量化项目,未及时冲抵预拨区级财政资金;2022年前立项的320个减量化项目长期未完成验收,影响用地指标产出;64个减量化项目的拆房垃圾清运未取得垃圾处置证擅自处置,存在环境污染风险;7件违法用地案件处理时效超规定,环境影响未及时消除。
(二)本区2023至2024年雨污水管网改造及运维养护专项审计调查的情况。全区两年内实施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43个,涉及7.71亿元;实施运维养护项目75个,涉及3.39亿元。本次审计调查主要涉及区水务局、区生态局及青发集团,延伸审计区建管委及11个街镇。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落实公共排水管网维护监管要求,推进排水设施建设、雨污混接排查整治、排水清管等重点工作,保障公共排水设施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排水管网维护政策落实不到位。区排水行业数据库更新滞后,11个街镇统计的排水主管长度、检查井、雨水口数量分别高出数据库记录;检查井及雨水口开井检查频次未达标;巡查情况未按规定录入青浦排水信息平台;区管公路排水管道规范化维护未有效推进,13.07万米管道仍按原公路养护标准实施;通沟污泥地磅未依法实行强制检定,且称重数据未按规定全部接入称重管理系统,系统数据比手写台账少354.82吨。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区水务局下属排水所的10个市政公共雨水管网养护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4486.74万元;8个镇的46个排水管网养护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21亿元;华新镇评标审查流于形式,2个雨污水管道养护项目招标要求未落实,中标报价缺少新型雨水口、防坠落设施改造量;练塘镇的雨水管网养护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缺少关键考核指标;1个预算部门、2户区管企业和9个街镇的37个工程项目晚于计划开工、29个项目工期超合同约定;3镇的4个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及时,超6个月规定时限。
三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严。2个预算单位及9个街镇的3709个雨水口更新改造单价预算差异较大,涉及预算金额1492.71万元;华新镇委托实施的养护项目招标设施量重复列项,多支付13.64万元;徐泾镇、华新镇未及时更新排水管道养护设施量,多支付养护费30.57万元。
四是环境效益有待提升。第三轮中央环保督查通报的7家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未达标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白鹤镇、朱家角镇连续两年通沟污泥清捞任务量未达标;南门雨水泵站总磷超标,雨水管网存在污水,雨污混接源头治理不够到位。
(三)本区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涉及公立医院的诊疗服务和收费结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使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等情况。本次审计调查主要涉及区卫健委,以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以下简称“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区精卫中心等2家医院。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及单位持续加强医院运营管理,基本能按要求开展诊疗服务,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诊疗服务和收费结算不规范。2家医院部分诊疗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49.32万元;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的6种耗材收费不规范,多收费4.75万元。
二是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不规范。中山医院青浦分院14台医疗设备采购决策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916.94万元;9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关联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涉及金额184.9万元;10个药品审批入库流程不规范,涉及金额1567.56万元;药品信息变更审核不严,供应商提供虚假控股资料替换入库药品,涉及金额3.47万元;未实现耗材使用全链条信息化管理,部分耗材使用未登记,结算及库存数量无法对应。2家医院的19个医疗设备采购不规范,涉及金额987.94万元。三是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不到位。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的2个服务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3983.35万元;4个服务项目先实施后招标,涉及金额2155.11万元。2家医院的16份合同先实施后签订、18份合同要素不全。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对5个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先后出具3份跟踪审计建议函、4份问题清单、5份阶段性跟踪审计报告、1份审计专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上海示范区线工程青浦段征地动迁费用跟踪审计情况。发现拆房垃圾处置不规范、公益林补建晚于规定时间、征收工作进度滞后、部分镇已签约房屋未及时拆除、部分合同签订及费用支付前未经财务监理审核等问题。
二是汇金路(盈港东路-北青公路)改建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发现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未及时对绿化搬迁工程量进行确认、绿化搬迁合同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财务监理未及时对部分变更进行费用测算和审核等问题。
三是上达中央公园南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发现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部分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环城水系三期新建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发现建设单位财务调整不及时、未及时完成部分设计变更审批流程、5个点位进度滞后等问题。
五是第七届进博会配套保障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发现部分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严、设计变更资料不完善、先实施后签订合同、管理不够精细、直接委托或比选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二)重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42个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建设,逐步规范建设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沈砖公路延伸工程施工许可证超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练塘镇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程等2个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白鹤镇敬老院工程等5个项目未及时竣工备案。
二是项目投资管控不规范。秀淳路新建工程等7个项目存在子项超概1045.36万元、概算外内容未经审批、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办理调概手续、未按规定完成最终投资调整认定244.2万元等问题;三分荡路新建工程等42个项目多计工程成本7629.33万元。
三是项目建设内部管理较薄弱。金商公路道路改建工程等4个项目进度把控不力,未按期开竣工;蟠龙路新建工程等35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及时、编制不准确36.55万元;新城四站30班小学新建工程等13个项目合同管理和签订不规范;复兴路北延伸段新改建工程等8个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财务核算未完整反映实际收支;2021年新建公交港湾式站台及配套设施工程等7个项目竣工图编制不准确、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
四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东航路新改建项目工程监理未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施工;五浦汇E地块动迁房等3个项目招标清单编制不准确。
五是项目投资绩效管控不力。徐泾北大居纬六路高中项目台阶踏步和地面开裂、墙面涂料剥落;重固镇、白鹤镇的5个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部分绿化苗木死株、缺株;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保护生态缓冲带项目未按绩效目标要求开展验收;三元路污水总管改建工程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价流于形式。
五、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区管企业资产审计情况。对7户区管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或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制度执行不严、资金风险管控不当。青发集团及其子公司保安服务、资产评估等服务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72.81万元;个别代建项目勘察服务先实施后招标,涉及金额100.05万元;254个代建、自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其中40个项目超5年;个别代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未按计划开工,影响1482.37万元工程预付款使用效益;1022.99万元污水处理费、14.05万元水利设施费未上缴财政;收取的29.4万元现金押金未入账,脱离监管。1户区管企业及2户子公司房屋租金807.67万元未及时收取。
二是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青发集团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投标资格预审把关不严,10个项目抬高非本地企业入围门槛、3个项目未将预审公告载明的施工方案要求纳入评分标准、个别项目评分项设置存在重复,不利于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对个别参股企业后续监管不力,2022年、2023年仅完成约定产值的0.39%、1.77%,且在未召开股东大会的前提下,迁至外省并变更注册地,承诺为青浦区带来的税收效益无法实现。青发集团下属市西软件园对个别产业项目达产履约监管不到位,销售收入和税收总额仅完成合同约定的0.8%、4.83%,土地使用效益不佳。
三是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3户区管企业及1户子公司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收支执行偏差较大;3户区管企业及3户子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未制定、公务车维修未审批、招待费等报销不规范;4户区管企业及10户子公司往来款927.82万元未及时清理、9个银行社保账户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准确、关联交易229.15万元未开发票。
四是内部管理存在不足。1户区管企业及其4户子公司部分合同签订时间早于用章审批时间、履约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要素不全、个别项目提前支付合同款;3户区管企业及1户子公司资产及物资账账、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未贴标签。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夏阳街道委托新城公司下属东江公司管理的青东农场区域423.1万平方米土地及7.85万平方米房屋(280处房产),有73处房产闲置,闲置面积3.24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41%,闲置房屋中有60处房屋已破损难以出租,面积1.55万平方米;上述资产租金累计欠收567.66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益不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金泽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镇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企业环保专项检查、企业固废处置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等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法律法规。155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过期未续备;爱国村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水质超标;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
二是建设用地减量化管理不规范。7个减量化项目土地使用权奖励资金支付依据不充分;减量化项目职工经济补偿金核定机构选取不规范。
三是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11份土地流转合同价格低于1000元/亩的指导价;6份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超规定上限;12个村26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501.35万元应收未收。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政策落地落实,助推高质量发展
强化经济稳增长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在供地效率、招商引资、土地收益等方面强化部门协同,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水源地保护,提升排水管网治理效能,统筹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征缴监管,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机制,加快拨付进度,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与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深度融合;加快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城市运维等重点领域成本管控,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规范投资国资管理,防范经济运行风险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规范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支付、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防范工程风险隐患;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合规经营和内部管理,不断增强股权投资、资金管理、财务核算等领域的监管水平,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机制,优化资产配置和运营效率,切实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积极整改,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效能;区审计局将继续抓好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推动整改闭环管理;区政府将于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此外,对专项审计调查、重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