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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重固镇2014年农村桥梁 (村内桥梁)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19.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4月至201711,青浦区审计局对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重固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青浦区重固镇2014年农村桥梁(村内桥梁)改造项目(以下简称2014年桥梁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了确保重固镇居民的日常交通出行安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45月,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批准2014年桥梁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2276万元,其中:建安1709.34万元,其他费458.28万元,预备费108.38万元。资金来源:市补贴450.32万元,区补贴130万元,镇、街道自筹1695.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对涉及重固镇桥梁26座进行改造。
该项目于20153月开工建设,20158月竣工。
根据重固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6114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777.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474.86万元,待摊投资302.57万元;项目到位资金1615.00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680.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382.02万元,待摊投资298.13万元。审计核减投资净额97.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 执行 [1] 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金额内,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施进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成本核算不实,多计工程款92.84万元。该项目建安工程决算中存在工程量不实、材料单价计取偏高的问题,多计工程款928422.00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4.44万元。其中:多计工程监理费12650.00元;多计和多付工程设计费31700.00元。
(三)项目概算不准确,涉及金额487.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及设备费用较概算减少327.3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较概算减少160.15万元。
(四)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负责项目实施的上海重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能就该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将其他项目桥梁成本混入本项目中,未能按实反映项目实际收支情况。
(五)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该项目于20158月竣工,201610月施工单位报出工程结算,201611月重固镇人民政府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长达1年多,与相关规定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要求重固镇人民政府按实结算工程价款。对多计待摊投资问题,要求重固镇人民政府调减项目成本,并追回多付的设计费。对项目概算不准确问题,要求重固镇人民政府今后严格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提高概算的准确性。对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问题,要求重固镇人民政府督促上海重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建设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反映项目收支情况。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要求重固镇人民政府在项目竣工后,抓紧项目结算并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重固镇人民政府已落实整改。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重固镇人民政府已按实结算工程价款。对多计待摊投资问题,重固镇人民政府已调减项目成本,并追回多付的设计费。对项目概算不准确问题,重固镇人民政府已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提高今后概算的准确性。对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问题,重固镇人民政府已督促上海重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建设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反映项目收支情况。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重固镇人民政府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