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鹤镇、华新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绩效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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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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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8.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2017年12月29日至
2018年6月25日
,青浦区审计局对白鹤镇、华新镇2016年至2017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了两镇所属减量办、生态办、综治办、各村(居)委会等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6年至2017年,白鹤镇、华新镇减量化及“104、195”地块整治、村级生态及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生态公益林及生态廊道建设合计支出36.85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两镇通过生态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森林覆盖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但也发现两镇在政策制度执行、资金拨付及核算、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后续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减量化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白鹤镇8户企业以转让协议、村委会说明等认定历史集体资产转让合法补偿面积依据不充分。二是华新镇11户企业补偿超镇签约控制价格的10%或100万元/亩,未经镇集体决策。
2.资金拨付、核算不规范。一是白鹤镇减量化资金与生态整治资金混用,且2016年收支宕往来,涉及20.47亿元。二是两镇8户企业租金应收未收,涉及金额94.24万元。三是白鹤镇2户企业补偿款审核不够严格,涉及多付少付68.37万元。四是两镇15个村(居)以现金拨付补偿资金不合规,涉及金额264.46万元。
3.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不合规。一是华新镇1个测绘项目、2个工程监理及设计业务先实施后办理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048.29万元,且建筑垃圾清运与测绘不相容业务由关联公司承担。二是白鹤镇所属单位17个拆房等项目拆分为45个项目,规避政府采购,涉及金额677.93万元。三是白鹤镇8份测绘报告由中标公司之外单位出具。
4.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不合规。一是两镇中标单位使用的72辆垃圾运输车未纳入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系统。二是华新镇下属单位1个垃圾填埋点建设项目未经招投标,且未取得发票已支付工程款71.1万元。三是华新镇5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违规占用农用地或未经备案,涉及144亩。四是两镇未按规定进行拆房垃圾处置核准,且消纳场所台账记录、围墙设置及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
5.后续监管不够到位。一是两镇未经土壤检测已耕种或已经土壤检测未及时耕种,涉及面积36.6万平方米。二是两镇生态公益林内种植蔬菜、寄种树木、搭棚养家禽以及建筑垃圾等清理不到位。三是两镇涉及4个村违建拆除后又搭建简易棚、拆房垃圾清理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建议区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工作难点、政策关键点,加大镇级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严格落实制度。
(二)建议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各街镇制定的工作实施意见及后续管理制度等的审核把关,确保制度合规、合法。
(三)建议区、镇两级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加强相关工作巡查及监管,确保制度落实;加大后续管理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建议区生态办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提升工作合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白鹤镇、华新镇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审计整改方案,积极推动落实整改措施。
(一)对减量化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白鹤镇制定《白鹤镇2018年“198”建设用地减量化实施意见》《白鹤镇集体资产转让面积处置的操作口径和评估工作方案》,对涉及的6家企业全面核查地籍资料,查明用地性质,收集调取相关转制资料和付款凭证。二是华新镇已委托第三方对未经决策情况实施全面审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
(二)对资金拨付、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白鹤镇已将减量化专项资金与生态整治资金分别单独核算。二是白鹤镇对欠缴租金的5家企业进行核查,其中2家企业已全额上交欠缴租金,3家企业因实际情况和特定原因村委决策免收租金。华新镇对欠收租金的3家企业,已发律师函催讨,召开会议要求各村对存在欠收租金情况全面清查并加快催收。三是白鹤镇对补偿款支付审核发生差错的项目重新审核、重签协议,收回多付10.01万元,约谈财务监理负责人,同时要求镇减量办加强资料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白鹤镇对现金支付补偿款的单位全面核实相关凭证,华新镇出台《华新镇三资管理办法》。两镇要求规范现金支出,加强公务卡使用。
(三)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华新镇制定镇、村两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二是白鹤镇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项目政府采购及招标程序。三是白鹤镇对中标公司之外资质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全部收缴,并由实际中标单位正式出具测绘成果报告,进一步加强前期资料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坚决予以退回。
(四)对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不合规的问题,一是两镇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文件规范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处置。二是华新镇制定镇、村两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三是华新镇对3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已完成覆土工作,对1处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1处场所进行复垦。四是两镇已按规定向区绿容局加强源头申报,健全垃圾消纳场所台账记录,采取相关加固与防尘措施等。
(五)对后续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两镇全面排查土地整理复垦耕种情况,严格落实土壤检测,严格按照检测结果落实耕种。二是两镇对生态林种植蔬菜、搭棚养家禽等进行清理,华新镇约谈寄种树木单位,2019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搬离。两镇建立生态林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养护考核。三是两镇对村违建进行联合执法处理,制定生态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