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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商品房基地C地块商业配套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19.1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青浦区审计局对上海盛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青房产)负责建设的青浦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商品房基地C地块商业配套项目(以下简称C地块商业配套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了满足周边动迁居民的生活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2011年6月,区发改委核准青浦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商品房基地C地块项目。2011年6月,区发改委调整C地块项目核准投资。2013年3月,区建交委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总投资3598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088.1万元,其他费用4862.1万元,预备费2037.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位于青浦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46A-01A地块,东至崧文路,西至古安路,南至大风车河,北至C地块住宅。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64802.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0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902.0平方米。

该项目于2013年10月开工,2015年5月竣工。

根据盛青房产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7年8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34427.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4159.71万元,设备投资1900.55万元,待摊投资2896.21万元,土地投资5470.65万元。该项目到位资金28617.02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4320.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4135.49万元,设备投资1900.55万元,待摊投资2813.43万元,土地投资5470.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基本齐全,项目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金额内,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施进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该项目于2015年5月正式交付使用,截至审计日,盛青房产未完成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二)主体工程成本核算不实,多计工程款24.22万。该项目主体工程决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清单项目、多计交流电动机检查接线工程量、满批建筑腻子综合单价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等问题。

(三)多计待摊投资82.78万元。该项目待摊费用按标准计算多计评估咨询业务费6.14万元,建筑材料检测费 7.62万元,基坑施工方案评审费2.5万元,围墙广告设计与安装费8.50万元,生活汇前期物业招标代理费5.5万元,民防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2.76万元,竣工档案编制费6.76万元,车位管理费43万元。

(四)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盛青房产未能及时收集保存该项目政府采购审批单等工程相关资料,给项目后续管理工作造成了困难。

(五)财务监理未对工程相关合同签订提出审核意见。该项目共签订合同119份,财务监理均未对合同中的经济条款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涉及金额5.86亿元。

(六)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土地费用等未交财务监理审查已支付。该项目已支付188笔费用,其中涉及181笔费用合计9660.80万元,建设单位未交财务监理审查已拨付。

(七)委托财务监理未实行回避制度。该项目招标代理和财务监理均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未能实行财务监理机构回避制度。

(八)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该项目于2015年5月竣工,2017年8月盛青房产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长达2年多,与相关规定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问题,要求盛青房产及时组织完成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要求盛青房产按实结算工程价款。对多计待摊投资问题,要求盛青房产调减项目成本,追回多付建筑材料检测费、基坑施工方案评审费。对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盛青房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的各类资料,不断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对财务监理未对工程相关合同签订提出审核意见问题,要求盛青房产督促财务监理做好合同的审核工作。对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土地费用等未交财务监理审查已支付问题,要求盛青房产督促财务监理审查建设项目的全部费用,对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对委托财务监理未实行回避制度问题,要求盛青房产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监理机构回避制度。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要求盛青房产在项目竣工后,抓紧项目结算并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盛青房产积极落实整改。对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问题,盛青房产已完成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盛青房产已按实结算工程价款。对多计待摊投资问题,盛青房产已调减项目成本,追回多付建筑材料检测费、基坑施工方案评审费。对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盛青房产已加强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资料,不断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对财务监理未对工程相关合同签订提出审核意见问题,盛青房产已督促财务监理做好合同的审核工作。对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土地费用等未交财务监理审查已支付问题,盛青房产已督促财务监理审查建设项目的全部费用。对委托财务监理未实行回避制度问题,盛青房产已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监理机构回避制度。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盛青房产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