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民政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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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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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9.1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青浦区审计局对青浦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民政局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由区民政局本部和9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青浦区财政局年初批复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3.61亿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总额为3.6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预算3.4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12万元。区民政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5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民政局201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2018年区民政局收到市民政局下拨项目经费982.67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当年预算管理。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够到位,2018年区民政局及所属5个事业单位共安排36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预算金额258.68万元,实际支出167.84万元,涉及金额90.84万元。
3.决算编制不完整,2018年所属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在往来科目列支部分水电费计3.53万元,未纳入部门当年决算。
4.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规定执行不严格,2018年所属救助管理站、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规定执行不严格,涉及金额4.81万元。
5.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区民政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128.44万元资产部分信息未记录,且未实行标签化管理;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6万元。
6.办公用品管理不够规范,由于办公用品领用登记不齐全,区民政局本部收取所属事业单位领用办公用品费用依据不够充分,2018年区民政局本部办公费实际发生支出28.73万元,当年共收取所属6个事业单位19.50万元。
7.个别项目未实施内部比价程序,所属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个别采购项目,虽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未按规定执行内部比价程序,涉及金额13.1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区民政局将各项收入纳入当年预算统一管理,保证预算编制完整性;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够到位问题,要求区民政局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并督促所属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决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区民政局督促所属单位严格执行决算编制的相关要求,按规定将各项支出纳入决算编报范围,确保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要求区民政局督促所属单位严格按照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名单确定的范围进行定点维修;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要求区民政局加强固定资产基础管理性工作,进一步确保资产盘点的准确性,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信息,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对办公用品管理不够规范问题,要求区民政局严格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对个别项目未进行内部比价程序问题,要求区民政局督促所属单位规范内部比价程序,取得相关比价资料,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区民政局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区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