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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华新中学新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20.1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青浦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中学(以下简称华新中学)负责建设的上海市青浦区华新中学新建工程(以下简称华新中学新建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提升青浦华新地区中学的教育规模,满足青浦华新地区学生就近入学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2012年9月,区发改委批准该项目项目建议书。2013年4月,区发改委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年12月,区建交委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2014年4月,区发改委批准该项目投资计划。工程总投资16681.86万元,其中:建安费11003.12万元,土地费3384.91万元,其他费1499.46万元,预备费794.37万元。资金来源:市拨专款4000万元;区财政城市附加6849.8万元,其中:900.8万元在调整后2013年政府性投资计划11-9号中列支,5949万元在2014年政府性投资计划3-3号中列支;其余资金待安排。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浦区华新镇,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蒋家巷,南至华志路,北至盐仓浦河。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347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6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691.26平方米,包括:教学楼、综合楼、运动场、变配电所、门卫和垃圾房等。

该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2015年7月竣工。

根据华新中学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7年8月17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4108.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0378.75万元,设备费用182.77万元,待摊投资3546.98万元。该项目到位资金12227.37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4056.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0326.50万元,设备费用182.77万元,待摊投资3546.98万元(包含土地费2406.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基本齐全,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金额内,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施进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该项目于2015年8月正式交付使用,截至审计日,华新中学仍未完成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二)项目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项目于2015年8月竣工并验收合格,于2015年8月交付使用,截至审计日,交通运输、交警、卫生等单项验收正在办理中,故项目未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三)工程成本核算不实,多计工程款52.25万元。该项目建安工程主体工程决算中存在综合单价未按约定计取的问题。

(四)项目概算不准确,涉及金额1831.25万元 。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16681.87万元,审定金额14056.25万元,较概算减少2625.62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除预备费794.37万元未发生外,概算不准确涉及金额1831.25万元。

(五)委托财务监理未实行回避制度,该项目招标代理和财务监理为同一家。

(六)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长达2年多。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问题,要求华新中学及时组织完成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项目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问题,要求华新中学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及时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证项目建设程序的完整性。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要求华新中学按实结算工程价款。对项目概算不准确问题,要求华新中学严格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保证概算的准确性。对委托财务监理未实行回避制度问题,华新中学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监理机构回避制度。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要求华新中学应在项目竣工后,抓紧项目结算并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华新中学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华新中学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华新中学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