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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教育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3.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青浦区教育局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完善,优化审批流程,严格监督管理。落实行政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设置行政审批服务科,19个行政许可具体事项、3个行政确认具体事项和4个其他权利具体事项全部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选派1名在编事业人员进驻中心现场办理。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青浦区教育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许可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相关事项的法定办结期限、承诺办结期限、实际平均办结时间合理。针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申办,加强前置检查,指导申请人完善申报材料,落实有关场地设施配置达标,压缩申办周期。2022年,实施高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设立(含筹设)、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83件;校车许可事项办理362件;教师资格证许可事项办理581件;义务教育阶段缓学许可事项办理6件,其他事项未有办件量。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青浦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的批后监管,由业务主管科室牵头开展日常检查与专项抽查,推进落实问题整改。重点聚焦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完善工作机制,全力维护教育培训市场秩序。

1.落实机构承诺书。经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全部签署青浦区校外培训机构承诺书,对其办学内容、培训时间、从业人员、教材使用、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进行承诺。承诺践行情况纳入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评估范畴,关联办学许可证延期或变更等事宜。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巡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违法违规查处机制,做细日常实地巡查。依托街镇工作专班,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城运中心等职能部门,开展培训机构“两不一直”检查以及消防安全、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培训时间、违规收费、违规广告、消防隐患等问题,开出整改告知书,督促培训机构立即或限期整改。2022年先后出动10183人次,检查培训机构4570次。

3.完善机构资金监管。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要求,推行“一课一销”等预收费监管方式,将预收费专用账户开通情况纳入行政许可的重要条件之一。2022年,共审核大额资金支出近85笔,累计金额约4545万元。及时约谈“冒烟”机构,先后约谈70余家机构,共计约谈110余次。

四、改革创新情况

青浦区教育局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持续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到全国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监督与管理,同时开发建设青浦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区“一网统管”平台对接,做实做细联评联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为审批监管和后续许可提供了有效依据。

五、监督制约情况

1.强化监督举报作用。利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和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强化监督举报作用发挥。完善机构约谈督查制度,对存在欠薪、欠费、欠租、家长有退费诉求、虚假宣传等非正常经营情况的机构,通过及时约谈机构法人、限制企业变更注销、冻结监管账户等举措,守牢不发生重大涉稳风险的底线。

2.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在教育局网站公开投诉电话,通过电话、网络以及信访、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受理行政许可的咨询及投诉,自觉接受群众意见。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自查,提升办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素质和履职水平,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2022年,未收到有关行政许可实施方面的投诉举报,无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教育行政许可高频办理事项普遍存在内容涉及广、材料要求多的现状,申请人对办理要求和流程规范难以全面掌握,存在反复咨询的情形。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相关法规和办理流程的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引导,同时加大现场指导力度,助力申请人全面了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等事宜,提前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二是随着体育类培训机构等设置标准的先后出台,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联合审批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下一步还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一步明确联合审批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