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5.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强化横向配合,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系统维护和更新,逐步完善新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系统接入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今年按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我局共服务项系统维护和更新,我局现有3项行政许可事项,即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三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2024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89件,其中受理89件,批准89件,均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无任何收取费用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稳房价、强监管。2024年度受理新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15家,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6家,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14家。对于新建商品住房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实名制”、公证摇号选房等各项管理制度。今年共发放预售许可证27份,同时持续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梳理、建立开发企业清单,采取分级、提前介入管理模式,开展不定期抽查并落实月报,发现问题重点约谈。重点关注本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行情况,制定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对青浦区内30余个已上市未交付项目,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银行沟通,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动态监管,确保项目预售资金规范使用。
保民生、促稳定。2024年共核发《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27张,涉及25个住宅项目26个小区,住宅417幢,15875套,153.72万平方米。今年交付总体平稳,未出现延期交付的情况,年初排查的有市政道路建设滞后存在交付风险的4个项目,在局多次牵头协调、持续跟踪、定期反馈的工作机制下,相关街镇以及配套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协同推进,目前均已如期完成交房工作,有效缓解社会潜在矛盾风险。
四、改革创新情况
风险把控、提前介入,做好维稳工作。建立系统的市场监测体系,定期统计市场情况,掌握市场动态变化,预判潜在风险,提前做好化解预案。针对目前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持续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行情况,建立开发企业分级管理清单,动态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舆情、信访快速应急反应机制,邀请局法律顾问对于重大问题、难点进行风险把控,做好社会维稳、降低风险隐患。
跨前服务、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业务指导,梳理、建立年度计划交付项目台账形成清单化管理,对存在交付风险的项目提前进行业务指导,做到早发现早解决;试点开展房屋测绘“竣备即出具权属调查报告书及楼盘备案”工作,将实测时间由原来最长60个工作日缩减至第二天即出报告,测绘成果办理提速增效。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网通办工作,开展线上帮办服务。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逐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绩效,结合行政审批工作抓住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将其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以“主题党日”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政思想防线,着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的政务服务体系。2024年,我局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在审批过程中,未发生差评评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24年行政许可各项工作,受多方面影响虽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工作成效、降低潜在风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正面舆论导向宣传力度不够、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善风险管理方式,加强事后管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采取差异化风险应对措施,有效降低风险并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理时效,通过网上申报等措施减少流转环节、缩短滞留时限、压缩审批事项的时限,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办理时限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三是加强内部培训,提升舆论导向。做好普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的执行力和应用能力,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建立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