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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5.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区水务行政许可事项申请1999件,符合要求受理1815件,符合要求批准1525件(存在跨年办理事项)。全年共计实行告知承诺办理70件。所有事项均已实现全程网办,配合线上线下帮办服务,进一步提升审批事项的办理效率,提高办事人满意度。

二、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结合水务体制改革,制定并发布《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加强水务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工作的通知》,从水利、供水、排水和水保四大类别入手,规范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率。水利类方面,按要求指导街镇做好监督检查,在审批阶段及时提出行业管理相关意见建议。上半年按季度落实事中事后现场检查,下半年按月度全覆盖要求对照许可开展事中事后检查,现场检查覆盖率100%。供水类方面,对取水户取用水等行为做好取水统计、计量设备检定等工作,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对确需停止供水的项目开展现场旁站监管,依托信息化系统对项目通水后供水水质实施监控,确保用户用水质量。排水类方面,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餐饮、医疗等特定行业和在建工地、污水厂服务范围内重点排水户检查力度;对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事项开展管网拆除方案专项检查,及时落实保护措施。水保类方面,结合现场抽查、无人机监测和卫星遥感等手段,对全区197个水土保持监督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管工作,发现问题现场出具检查意见,及时跟踪并落实整改,累计开展监管工作375项次。

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水务行政执法检查300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7人次,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件。

三、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帮办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智能快办”模块新增两个高频事项:取水许可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持续推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线下帮办制度,一方面推进领导帮办常态化,另一方面依托中台提供日常帮办,确保做到“一口告知”。二是做好审批事项调整工作,落实国务院“四级四同”要求,配合市水务局、区政务办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同时做好事项调整过渡衔接,加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等新水务审批事项与政策要求宣贯培训。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级,配合相关行业牵头部门深化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纳入“一业一证”改革工作,配合推进我区口腔诊所和游艺娱乐场所“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四是持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跨域涉水项目联合审批机制,配合示范区执委会、市水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域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联合审批备忘录”,助力示范区跨域协同。

四、监督制约情况

所有许可事项均实现百分百好差评覆盖,自觉广泛接受行政相对人、12345热线电话等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制约。政务服务窗口每年接受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根据评价反馈制定整改措施。事项均通过上级部门的综合业务平台接入一网通办,数据办理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全年收到行政复议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涉水审批事项多,监管内容多样,专业性较强。结合水务体制改革,2025年度将从三方面优化提升:一是建立执法移交机制。主动对接区城管执法局,细化违法违规项目发现、移交、执法全流程管理机制。二是规范台账清单。进一步细化批后监管工作方案及监管内容,完善现场检查表格和台账目录。三是强化技术支撑。探索涉水审批事项智能监管,推动监管事项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可视化、智能化及数字化转型。四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涉企检查等相关要求,合法合规设置检查频次,切实做到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