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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5.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现有事项情况。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6项,具体包括:1.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6.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二)许可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418件,受理办结418件,网办率为100%。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415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2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全年均无企业申请(无办件量)。我局行政许可审批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实施,所有行政许可项目无收费办件,未发生违规收费情况,行政许可结果均通过局官网进行公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日常执法检查。通过编制《青浦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将辖区内24家现场有危险化学品实物的生产、经营许可发证企业列入年度重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及重点监管名单,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二是对其他经营企业开展抽查检查。结合许可换证现场核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对无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加油站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等进行安全检查。三是抓好投诉举报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行为。2024年,我局共检查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191家次,处理危险化学品相关信访件20起,未发现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情况。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不断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效能。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等方面加强改革,对注册在集中交易市场的经营企业免予现场核查环节;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通过电话调度、视频检查等方式进行经营企业现场核查;实现“零见面审批”,落细落实全程网办、快递送达等措施,最大限度提升办事快捷度、便利度。二是完善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区危险化学品重点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为本区危险化学品重点项目提供全面的安全支撑,强化危险化学品重点项目的源头管控。三是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切实提升企业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助推企业本质安全提升。2024年聘请专家96人次,指导服务企业32家次,帮助整改问题隐患344项。四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日常执法的基础上,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1次,共检查相关企业21家次。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是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我局行政审批施行三级审批,按照办理人员审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行政许可合法合规。二是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分离。我局由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行使审批职能,执法大队负责监管执法,划清行政审批和事后监管的界限,实现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三是落实群众监督机制。我局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对外公示监督投诉方式,开通投诉电话、网上投诉、信函投诉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办事群众的监督。2024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许可相关的差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的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办事企业对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主动了解不够,对办理事项流程不熟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提高广大企业群众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了解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