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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6.01.23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目前共涉及八大事项25个情形的行政许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25年,我局围绕行政许可“放管服”,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的双减半以及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全年共完成行政许可556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是高效完成行政许可。2025年,我局共完成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45件;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1件;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1件;排污许可262件;辐射安全许可137件。

二是主动公开办事指南。2025年,我局修订完善了八大事项25个情形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并在一网通办上主动公开,所有行政许可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公开办理,开展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全面提升审批效率。我局行政许可中有9个业务情形实施“即办件”,特别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以及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大大节省了审批时间,为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提供助力。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2025年,我局充分发挥“三监联动”效能,完成69个审批制和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112家环评登记备案企业事后监管。

二是开展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管。2025年,我局完成525家固定污染源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检查(重点监管124家、一般监管186家、简易监管215家)。

三是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和质量自查。2025年,我局完成400家持证单位执行报告审核以及61家排污许可质量评估自查。

四是开展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2025年,我局对全区5171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开全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态环境差异化监督。

五是开展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2025年,我局与区其他四部门开展6个事项联合检查,全年检查企业605家,同比减少54.9%,检查码发送率98.73%、问题检出率84.21%、联合检查率24.05%,对23户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

六是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查处。2025年,我局共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8件,责令改正42件,行政处罚36件,处罚金额282.51万元。

通过上述各类批后监管,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效,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在全市率先试点开展“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完成了《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单元管理清单》《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名录》《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行业管理清单》,形成了“一项评价、一套单元、两个清单”的成果体系。由青浦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单元管理清单和应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试点成果宣传指导,以及在招商准入、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中的实施应用,大幅节约企业成本,缩短开工时间,使企业享受到显著的政策红利获益感。

二是开展首例“打捆环评”。青浦区积极推进“打捆”环评审批,大幅提升了审批效率,降低了企业投入成本,在完成上海市首例“打捆”环评审批(方裕和利多乐两家塑料制品企业)的基础上,全年共完成9个建设项目的“打捆”环评审批,实现“三个一”和“三个减半”(即:一套材料、一次审核、一次批复,材料减半、时间减半、费用减半)。

三是开展首例“一次审批”。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主动宣传,加大服务,推广环评与排污许可“一次审批”改革试点,使企业享受免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和审批、免于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优化排污许可证办理的“两免一优”改革红利政策。326日完成了上海市首例环评与排污许可“一次审批”业务办理(宏茂微电子)。

四是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2025年,我局加强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长三角一体化环评制度改革、重大项目环评优化等政策的宣传,共对108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实施了告知承诺审批,占比达到69%,实现了“即来即办”,提高审批效率,为建设项目开工投运节约时间。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严格接受政务服务群众好差评2025年,我们窗口收到的群众评价均为好评。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6年,一是要深化环保多维度联动机制。树立“大环保”监管理念,强化行政审批监管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园区的协同联动;同时持续深化“小环保”范畴内的“三监联动”工作模式,打通各环节协作壁垒。二是要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新政宣贯指导。针对青浦新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试点成果和国家及上海市近年出台的环评、排污许可改革新政策,聚焦企业认知盲区与应用难点,通过系统化政策宣传、精准化帮扶指导,推动企业吃透政策、用好政策,确保新政落地见效。三是要强化专业技术与业务能力建设。以明确学习方向为前提,制定科学系统的学习规划,拓宽学习途径、丰富学习形式,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为环保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人才支撑。

 

 

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202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