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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6.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以下简称“我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事项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2025年末,我区经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共计171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共计收到该事项申请37件(其中: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21件),受理31件,批准31件,按期办结31件,网办率为100%。该事项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和财政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全面实施网上办理,所有审批材料均通过网上平台提交,代理记账许可证书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快递送达企业,企业无需线下办理,做到企业零跑动,不见面审批。办理过程中,按照《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代理记账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等规定,全程做到合法合规,及时受理,按时办结不收费,办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示。通过优化审批管理,大大缩短了事项办理时间,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得到了申请人的充分认可和好评。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采取多项监管措施,落实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责任。本年度未收到代理记账行业投诉举报件。

    一是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后的两个月内,对2025年新增的31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对申请时承诺事项的实际情况进行核查。

    二是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财政部和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专项整治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对照市财政局下发的疑似“无证经营”行为企业名单,联系相关企业核实了解情况,本次共整治3家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的机构。组织本区2021年以来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25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自查,抽取3家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未持续符合承诺内容的2家机构已完成整改。

    三是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抽取1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强化代理记账机构遵循和一致应用会计准则制度的意识,提高执业质量。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提高办事效率。在法定1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如企业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申报的,在法定的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时在平台上点击查收企业申请情况,做到即收即办。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主动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修改完善“一网通办”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办理事项。开展“领导帮办”工作,以更优质的政务服务提升办事企业的满意度。

    二是履行监管责任。依托“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加大对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年度备案、全覆盖例行检查和执业质量专项检查等。落实照后证前“双告知”责任,对经营范围包含代理记账但未申请或未取得许可证的市场主体,按本市工作要求跟踪了解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和办证意愿,本年度共联系27家市场主体。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按规定公开办事指南,同一事项按相同标准受理和办理,确保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发生差评评价、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捷化。

    二是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依托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在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应用“检查码”,加强监督执法,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提高代理记账工作整体水平,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