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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6.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5年,区水务行政许可事项申请1422件,符合要求受理1422件,符合要求批准1465件(存在跨年办理事项)。全年共计实行告知承诺办理61件。所有事项均已实现全程网办,配合线上线下帮办服务,进一步提升审批事项的办理效率,提高办事人满意度。

二、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全面启用“检查码”入企检查。各类批后监管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实现“一企一码、一次一码”,进一步提升检查效能。水利类方面,按要求指导属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在审批阶段及时提出行业管理相关意见建议;同时梳理监管任务清单,及时下发问题整改单并督促整改。供水类方面,常态化开展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向取水户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对确需停止供水的项目开展现场旁站监管工作,通水前检查供水管网水质达标情况,并依托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通水后的供水水质,确保用户用水质量。排水类方面,常态化开展排水许可日常监督检查,结合雨污混接普查上门指导小餐饮类商户排水许可“应办尽办”,并会同农委、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动物诊疗行业现场检查;及时联合属地对临时封堵污水管道现场开展专项检查,落实封堵临排方案、应急处置措施等。水保类方面,依托遥感影像、无人机、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监管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探索试点水土保持分类精准监管,落实水土保持项目信用评价+分级监管机制,形成“信用+监管”闭环链条。

持续加强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同联动,搭建违法线索移交工作机制,移交涉水违法线索7条。

三、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级,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开展我局2项新增告知承诺事项办事指南变更工作。进一步优化排水许可证办理,精简申请材料,免于提交排水平面示意图,简化办理饮品类排水户16家。二是做好政务事项调整工作,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工作,完成水平衡测试和整改情况备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等7项行政备案事项办事指南制定工作,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三是深化涉水审批集成服务,配合相关行业牵头部门深化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纳入“一业一证”改革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青浦区“开店一件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改革,制定办事指南等工作。四是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土保持改革工作,联合吴江、嘉善完成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评估成果顺利通过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及苏浙沪两省一市水务部门联合审查。

四、监督制约情况

2025年,所有许可事项均实现百分百好差评覆盖,自觉广泛接受行政相对人、12345热线电话等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制约。事项均通过上级部门的综合业务平台接入一网通办,数据办理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监管协同机制。会同区城管执法局搭建定期会商与信息互通平台,细化线索发现、移交、执法、反馈等环节。二是强化技术支撑。依托已有信息化平台逐步搭建监管地图,打造智能监管模式,切实保障项目监管全域覆盖、无死角。三是强化人员队伍。结合现场监管情况,强化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必要时落实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展技术支撑,提升现场监管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