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上海市青浦区消防救援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6.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浦区消防救援局严格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聚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这一核心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便民利企措施及上海市“一网通办”“一业一证”改革要求,以规范许可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源头管控为抓手,切实履行消防行政许可职责。全年行政许可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未发生超期办结、违规审批等情况,通过精准化服务与法治化监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消防安全屏障,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5年,我单位依托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及政务服务窗口,全面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模式,为申请人提供告知承诺制与非告知承诺制双路径选择。全年共收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248件,其中予以受理241件、不予受理7件;线上办理248件,实现100%全程网办。在受理事项中,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79件,均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现场办结率100%;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162件,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按期办结率97%。全年共准予许可139件、不予许可102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单位坚持“审批与监管并重、服务与约束同步”原则,构建全链条批后监管体系,切实防范消防安全风险。一是强化分类核查,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许可的79家场所,均在作出许可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要求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配合,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单位3家,均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闭环。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所有取得许可的场所纳入日常监管名录。2025年,共主动开展监管22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3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件。

四、改革创新情况

2025年,我单位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以改革创新破解审批难题,贴近企业和老百姓的实际需求,推出多项便民利企举措。

(一)办理时限持续缩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非告知承诺制程序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通过线下窗口申请,可当场出具法律文书,即申即办结;通过线上申请,可于1 个工作日内办结。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办结时限由 13 个工作日提速至 7 个工作日,行政效率显著提升。

(二)“容缺受理”优势突出。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必须提供外,其他材料均可“容缺受理”,申请人在我单位现场核查时补齐即可。同时,我单位可以通过电子证照调取、部门内部核查获取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免予提交。“容缺受理”破解办理堵点,群众体验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变更流程不断简化。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场所地址命名(实际地址不变)的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时引导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明确变更情形后,可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直接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文书,企业负担明显减轻。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单位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构建多层次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许可权规范运行。一是全过程审核监督。从项目申报之时起,到材料审查、实地检查及最后审批环节,严格的审核监督贯穿始终。二是规范化服务指导。依据餐饮、养老、体育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合规检查指引,引导社会单位对标开展合规自查,消防安全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三是全流程风险管理。全面规范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合规检查、风险应对、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等流程管理,实现合规风险闭环管理。四是常态化协同监管。所有行政许可合格的单位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定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联合区应急、市场、文旅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将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场所年度综合监管清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承诺制与非承诺制的政策解读与信息传导方面还不到位。未能结合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加大对适用范围、流程、权责及后续监管等核心内容的精准宣传,造成申报企业、商户认知模糊,出现因错误选择申报类型导致材料不符、流程中断等问题。

2.与住建部门协同办理消防安全许可的知晓度和流程存在堵点。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原则,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同时,申请单位可同步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和住建部门也已明确推行并联许可,但当前外部政策知晓度不高,内部缺乏统一的联办流程指引和标准化操作规范,导致跨部门协同办理衔接不畅。

(二)改进措施

1.强化分类指引,厘清承诺制与非承诺制边界。明确两类申报方式的适用场景、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承诺义务及后续监管差异,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图文解读、操作指南。同时,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做到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引导其正确选择申报类型,从源头减少材料不符、流程中断等问题。

2.优化协同机制与办理流程,提升许可办理质效。一是拓宽政策普及渠道,提升协同许可知晓度。针对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为同一主体的协同许可政策,会同住建部门开展联合宣传,通过双方政务平台、服务窗口、行业协会等渠道同步推送政策内容。二是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规范办理流程。根据市消防救援局要求,已与住建部门加强协同,后续将在“一网通办”住建部门消防验收申报环节,增加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提示和入口,实现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线上衔接。

下一步,青浦区消防救援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优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期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工作。

青浦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