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二次答复)
无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8.11.30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汤丹琼代表:
您在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
093
号书面意见
“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
”
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村社分账管理工作全面完成。
全区
191
个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于
2016
年全面完成,村社“功能分离、分账管理”于
2017
年起全面实现。村社功能分离后,
村委会承担公共服务和社区管理职能,合作社承担资产经营管理等经济活动职能,根据各自职能定位明确收入来源,根据各自职责明确具体事权,从而实现资金分账管理和使用。
二、村委会运转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大。
一是
2017
年开始将原村均
80
万元
/
年的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提高至村均
120
万元
/
年
,保障资金除了赵巷、徐泾、华新、重固四镇共
48
个村居由区镇两级财政各半负担外,其他街镇计
143
个村居全部由区级财政负担。二是区地区办从
2012
年开始对村级组织实施“以奖代拨”绩效考核,考核资金用于村级正常必要的运转以及提高村级社区管理、公共服务水平。近年来区对村居以奖代拨的覆盖面和转移支付资金总量逐年增长:
2015
年村获奖覆盖面为
49.74%
,年度奖励资金总计
3772
万元;
2016
年村获奖覆盖面为
55%
,年度奖励资金总计
4044
万元;
2017
年村获奖覆盖面为
58.6%
,年度奖励资金总计
4204
万元,
2018
年仍设有
6
个专项优秀奖和
1
个综合优秀奖,年底将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奖金。另外,
2017
年安排镇级“以奖代拨”资金
3108
万元。三是
2015
年出台“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考核管理的意见”,
建立了村两委干部报酬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的保障机制,其中村两委干部的基本报酬由保障资金负担,绩效和特殊奖励部分由街镇财政负担(三街道全部由区财政负担)。
三、积极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我区在实施“
198
区域”土地减量化的同时,于
2015
年先行在练塘试点建立土地减量化造血机制,由淀山湖新城公司在青浦新城区域以土地带条件出让方式,由开发商以成本价(
15000
元
/
㎡)提供一定数量(
2
万平方)的商办用房给练塘镇搭建的镇级平台,统筹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随后这种模式在全区面上推开,目前我区
11
个街镇有
9
个街镇搭建了镇级平台(集体经济发展公司),其中
6
个平台已实质启动造血项目,
2
个平台已明确项目方向;青东地区部分村利用自身资源、资金积极开辟自主造血项目,项目收益陆续产生;区级平台项目启动运营,四个街镇积极参与;区
“
百村基金
”
探索设立,全区
10
个街镇参与。目前区、镇、村三级平台已开展减量化和综合帮扶“造血”项目
33
个,集体经济购置的物业、厂房等建筑面积达
34
万平方米,预计总投入资金
17
亿元左右,已有
25
个项目对外出租,年租金为
8300
万元左右,另有
5
个项目已有出租意向,意向年租金在
2600
万元左右。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实施以及“百村基金”的启动运行,集体经济造血机制覆盖面将会不断扩大,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将会持续提高。
据悉,重固镇已经建立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机制,对村经济合作社参投镇级造血平台和百村基金由镇财政予以资金支持。
四、目前正在推动落实的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清集体资产关系,根据产权制度改革时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梳理核对,规范资产入账管理,推动资源性资产(包括基础设施类资产)实行台账管理,经营性资产由街镇统筹经营管理,落实非经营性资产管护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村委会和经济合作社的收支管理和财务核算,按照村社各自功能定位明确收入来源和支出范围,全面建立村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严格按照“效益决定分配”原则进行收益分配,禁止举债分配。
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分别对村委会和合作社编制年度收支预算。重点强调对农村、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支出需单列预算,预算编至具体项目、明确资金来源,并报街镇审核,以便街镇根据项目情况申报政府性投资项目,争取区级财政支持。村级组织需主动应对,进一步厘清村委会和合作社各自事权,认真编制年度收支预算,理性安排设施项目建设计划,根据年度支出合理确定资金来源。
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农业、农民”工作已经引起全社会关注,农村集体经济以及农村社会事业一定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主办单位
: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主要领导签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