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101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意见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1.01.07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蔡春辉代表:
您在区人大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1号代表建议《关于在蒸淀社区部分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新老朱枫公路增设左转信号灯。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的要求,应根据车流量、道路形态、交通事故等条件,设置道路信号灯设施。该处新朱枫公路南北向左转车量较少,为保证道路通行效率,目前不宜增设左转信号灯设施。
关于蒸兴路和蒸裕路交叉口增设信号灯设施,该交叉口为练塘镇蒸淀社区主要交叉口,有一定的人行过街实际需求,车流量虽较小,但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此,为保证行人过街安全,提高道路安全系数,公安分局建议镇政府及时落实资金,在该交叉口安装信号灯设施,交警支队也将做好相关前期审核及后期施工工作。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