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0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3.12.08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陈剑中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16号代表书面意见“关于加强我区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联合区房管局、公安部门督促高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义务,有效落实防火巡查检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制度要求。前期我支队联合区房管局已下发了通知,进一步压实了责任,要求各街镇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督促高层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开展自查,重点检查用电取暖、燃气用具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清理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有效降低火灾事故风险。

二、持续推进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认真解决目前高层居民小区消防车道堵塞、占用,小区消防水源设施损坏,小区抵御火灾风险能力弱的现实问题,联合区房管局、公安部门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自查,相关自查结果通过本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录入信息报送系统。对一时难以整改或需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报业主委员会、居(村)委会,经共用业主依法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维修更新改造。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加强对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的标识化工作,切实提高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分类施策、多措并举,组织开展精准检查、精准除患。切实加强消防水源和“生命通道”管理。组织高层住宅物业管理和使用单位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检查测试,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发动居民群众及时清理楼梯间、公共走道、管道井等区域杂物,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持续做好灭火救援处置准备工作。督促基层网格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微型消防站等力量,结合值班值守,加大防火巡查特别是夜间巡查力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强化高层住宅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的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消防车辆装备技术巡检、维护保养和作战效能测试,提高夜间初战控火、快速内攻、人员搜救和火场供水等能力。加强联勤联动和指挥调度,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一旦发生高层住宅火情,及时调派就近力量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警示。利用小区宣传栏、广告牌、微信群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提示,普及家庭防火常识,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季节性火灾特点宣传家庭社区防火常识,方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强对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宣传培训,进一步规范居民小区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制定规范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自觉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层住宅火灾事故发生。

六、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资金保障。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经同意后根据流程申请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同时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和消防、电梯等应急维修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定期和随机抽查机制,杜绝维修资金违规使用,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成为群众住房的真正“保障金”。对建成年代久、消防设施破旧、缺乏经费来源的老旧小区,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由政府出资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满足消防灭火救援需要,切实解决高层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