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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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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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吴昉芳代表:
您在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65号建议“关于乡村振兴行业产业许可进一步扩大化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市乡村振兴办工作要求,青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发动群众,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坚持清单管理、实施挂图作战,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任务,成效显现。目前已完成了55个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成功创建39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
一、挖掘有潜力的村,创建市级示范村
2021年度:示范村建设涉及2个村,分别为新丰村和岑卜村,2个示范村共完成7大类57个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了市级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共投入资金11624.22万元(其中,新丰村5462.22万元,岑卜村6162万元),同时,整合各条线项目资金5488.08万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4000万元,其他项目投入8903万元(主要是农民建房和集中居住)。
2022年度:示范村建设涉及3各村,分别为方夏村、回龙村和东厍村。3个示范村建设共投入资金29757.77万元(其中方夏村14565万元,回龙村6909.77万元,东厍村8283万元),其中,示范村项目财政投入18143.35万元,整合条线资金3894.42万元,其他项目资金1453万元(主要为村民建房和村集体自筹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6267万元,全面完成了6大类48个项目建设。
通过项目实施,示范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村庄风貌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乡村产业进一步发展,乡村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进一步凸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规划先行,找准发展定位
始终坚持“不策划不规划、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的原则,依据“三片一链”示范片区的谋划,找准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对接具体落地项目,做到高起点定位、高档次设计、高标准建设,注重主题提炼、特质打造。关于代表提的增设配套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议,我们建议各相关自然村作为实施主体,因地制宜,在不突破红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建设要求,合理增设停车场等硬件配套设施,建管委作为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将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并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导各街镇加强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养护管养,提高村内道路的养护水平,为青浦区乡村振兴做出贡献,促进旅游发展提质增效。
三、落实挂图作战,全面推动建设
坚持清单化、项目化推进示范村建设。梳理形成项目清单,实施打包立项,将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挂图上墙,做到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定人定责,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完成。两镇建立例会制度,如岑卜村建立协调会制度,镇、村、建设方、运营方等面对面沟通,协调解决当天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整合能够代表乡村的特色文化,如农业文化(薄稻米、茭白、草莓等)、红色文化(练塘红色资源)、特色民俗文化(茭白叶编织、土布染织技术、水印版画、宣卷、田山歌、阿婆茶、徐泾汤炒等)、人文历史文化(青龙镇、福泉山、崧泽文化)等,打造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推进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生态旅游、全域旅游等品牌创建。
四、优化政策支持,强化保障力度
将示范村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区级相关单位、各街镇的年度考核内容,树立奖优惩劣鲜明导向。以《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南》和《青浦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导则》为引导,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实施流程。同时,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村支持力度,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在市级2000万元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对青东地区1:1配套(即区级补贴2000万),对于青西地区(含白鹤)1:1.5配套(即区级补贴3000万)。
五、发动村民参与,凝聚创建合力
选优配强示范村“两委”班子,将村书记锻炼培养成“抢拼实善”的带头人,党员干部通过“亮身份、作承诺、办实事”,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志愿服务作用,建立党员和村民志愿者队伍,为乡村振兴持续注入新动能。在风貌改造、庭院美化、环境整治等工作中,注重发挥好村民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有效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本市于2017年实施《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在2019年修订后于2020年正式实施。从办法的制度设计来看,小餐饮临时备案主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同时,通过一定时间的期限规定督促引导属地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尽快创造条件帮助服务提供者获得食品许可。从办法的内容来看,各街镇为小餐饮备案实施者,商务部门、街镇为规划引导者,为小餐饮提供改善条件,市场监管部门为食品安全监管者。下一步区食药安办将进一步指导街镇食安办配合相关部门的规划和引导,做好小餐饮临时备案工作。
七、策划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统一的乡村旅游宣介平台
一是依托地域特色资源,结合沿线乡村景观风貌和旅游景区资源,策划培育乡村文化IP旅游线路,形成具有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绿色生态、农业文化、民俗历史等相关精品文旅品牌线路。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不同主题,宣传推介“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乡村慢生活旅游线路。二是依托青浦文旅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平台,打通文旅部门、主管部门与市场主体间的互动宣传,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市场信息获取的便利度,提升青浦区乡村旅游的整体影响力。
主办单位: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要领导签发: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