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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6.16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徐梅芳代表:

您在区人大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8号《关于加快推进练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区规划资源局、练塘镇的函复意见,《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练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C-4-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2004年10月,区政府已经以沪青府土[2004]342号文将一期、二期土地一并划拨给练塘镇人民政府。练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地块已预留完毕”。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卫基层〔2026〕1号)文件内容,不再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做要求。考量练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几年的业务发展情况,无新业务量增长点。综合以上情况,练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尚能满足当前工作开展需求,建议暂不实施二期扩建项目。

主办单位: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