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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二次答复

主动公开

2022.10.24

范斌委员:

您在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25号委员提案“彰显城市温度,优化停车管理——关于在我区试行推行“绿色限时30分钟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于2020年在黄浦区丽园路(蒙自路-鲁班路)和徐汇区襄阳北路(淮海中路-新乐路)对限时道路停车场模式进行了尝试和探索,我委向市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区交通管理部门对限时道路停车场模式进行了学习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限时道路停车场经过半年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车位的利用率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因上位法依据不足,后续收费、惩罚机制和后续管理措施等尚待完善,取证也较为复杂,至今交警部门未进行过超时违停处罚。

二、青浦类似“绿色限时30分钟停车位”的措施有过先例,主要是为方便出租车驾驶员如厕难问题,交警部门于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设置了32处“20分钟临时停车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出租车临时停车的问题。

三、目前我区医院、菜场、学校附近基本都设置了配建的停车场、道路停车场以及上下学临时道路停车,基本满足群众停车需求。另一方面就建议中提到的青湖路段、浦仓路段设置“绿色限时30分钟停车”的要求,我委会同交警部门现场进行了排摸,目前已有的视频监控设施无法满足车辆超时停放的取证需求。如设置限时车位则需大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也与目前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架空线入地工程有悖。

四、10月15日《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施行,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停车收费,但是仍未允许设置免费停车时限。

鉴于上述情况,目前在我区马上推行“绿色限时30分钟停车”条件尚不成熟,请您予以理解。

 

主办单位: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