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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 107 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3.12.08

您在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7号委员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区各街镇一线专职专责消防管理人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深入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制定本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关于大力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的通知》(应急消〔2022〕76号)、《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上海市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消〔2020〕1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浦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由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后下发实施。二是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街镇(区级工业园区)要结合实际明确专责机构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由专责机构负责人为主任,配备一定数量的在编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和专职辅助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筹辖区综合监管、网格巡查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基层力量建设和管理,按照辖区实际厘清消防监管职责,构建条块结合的全覆盖监管布局,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宣传培训演练、指导居(村)群众性消防工作等。三是制定完善相关运行机制和配套制度。根据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推进节点,年内指导各街镇(区级工业园区)全面完成按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在编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指导街镇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运行机制和配套制度,明确基层消防综合治理重点检查事项和突出火灾风险场所检查指引,组织对街镇、居(村)委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业务培训,并推动将消防安全管理事项纳入街镇“一网统管”平台,打通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健全完善消防委工作制度机制。一是实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街镇(区级工业园区)要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全面统筹协调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工作,成员由党政、建管、经发、信访、平安、城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机构组成,定期向区政府报告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指导、综合执法、考核督办等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实施方案》中明确,区政府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各街镇推进年度消防重点任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等情况,重点检查街镇建立工作机制、核对基础底数清册、核查消防检查质量等内容,及时发现和指导街镇存在的短板问题。对发现存在问题严重,发生有影响火灾、限时整改不落实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有关街镇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追责问责。三是进一步优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将各街镇(区级工业园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情况和火灾防控工作成效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政务督察、城市管理精细化、“一网统管”、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等区委、区政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各街镇基层组织建设、配套政策制定、消防监管履职、队站实体运行等情况,强化结果运用,督促各街镇积极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调研排摸全区各街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结合宣贯实施《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制定本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年度和中期建设计划,制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建设管理要求,推动各街镇按照国家和本市地方标准大力发展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同时,结合宣贯实施《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管训用”和考评奖惩等配套规章制度,出台基层消防管理组织建设的相关文件、规定,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开展能力达标评估,定期组织开展建队(站)验收、达标考核、比武竞赛、表彰奖励和实战效能评估。积极会同区相关部门和街镇研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支持政策和鼓励措施,指导各街镇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用,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初期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检查、消防专项行动、消防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