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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9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4.06.03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余翔委员:

区经委在收到您“关于青浦新城热电厂改造定位为‘长三角工业设计产业园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展示中心’的建议”后,对该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召集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文旅局、工业园区、新城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题会议,并点对点多轮沟通,了解关于青浦工业园区热电厂的股权构成、停产始末、项目现下征收和动迁进度、所属区域的控详规、该项目土地属性、原设计方案、实施难度等各个维度的情况。现结合各协办部门反馈汇总意见,以及热电厂项目实际情况,回复如下意见。

一、热电厂项目基本情况

1、股权情况。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公司,位于东大盈港东岸,上达河以北,新达路西端。厂区面积约4.5公顷,烟囱高约100米。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以发电和供热为主的燃煤热电联产企业。包含4家股东,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42.86%;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28.57%;上海青浦煤炭合作公司,股权比例5%;上海翔山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23.57%。

2、停产始末。

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沪府发〔2013〕8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66号)要求,2017年底必须关停热电联产燃煤锅炉。青浦区积极推进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浦热电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2016年11月11日,区政府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青浦区政府与申能集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成立“青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清洁能源替代联合工作组”,双方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推进,在市发改委等市级部门大力指导下,加急明确替代方案和过渡方案。

因申能热电建设周期无法确保在2017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供热运营,但市级政策又要求2017年底必须关停热电联产燃煤锅炉。为满足园区企业保供需求,青浦热电公司根据青浦区发改委、区经委以及区环保局2017年10月13日联合发文的“关于青浦热电清洁能源替代过渡方案的应急方案的建议”的要求,结合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委托中惠科银公司开展青浦热电厂一台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作为过渡阶段的保供措施,落实蒸汽供应直至2018年3月,上海申能青浦热电有限公司建成投产,正式移交申能热电落实园区企业的蒸汽供应。同期热电厂停产,企业部分人员遣散,期间进行了多轮自主转型方案直至今天。

3、动迁进度。

由青浦工业园区负责热电厂征收工作已启动,资产评估已完成,已由香花桥街道与热电厂签订动迁协议(征收补偿协议金额4.2亿元),后续将结合新城公司关于东大盈港改造计划落实现状动迁。

4、土地性质。

根据沪府规划[2022]154号批复,获批的《上海市青浦区青浦新城QPC1-0012、QPC1-0008、QPC1-000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规划资源青[2022]5号)中,热电厂地块规划为文化商业供应设施混合用地(用地性质为C3C2U1),混合用地建筑量比例为文化≥50%,商业≤20%,供应设施≤30%。

5、设计方案。

热电厂作为青浦工业园区现有的工业遗存,规划设想在中央商务区的开发建设中,延续原有的历史元素,结合新功能植入,打造复合功能的公共建筑。根据新城办2022年报市规资局征集的设计方案,规划拟保留热电厂主厂区,将打造为商业、文化综合的一处城市更新项目,同时需配置1处10000㎡能源站。

5、实施难度。(1)未来实施主体及开发模式未明确。目前,热电厂的主要管理主体为青浦区工业园区,改项目所属地块,还未完成征收流程,待土地收储后,该地属于新城范围,当下尚未明确实施开发主体及开发模式。(2)招商难度大。根据2022年规资局的控详规,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上,没有工业和研发用地属性,主要是文化用地属性,从对口产业条线来看,文旅局前期也在留意相关招商项目,但对于文化属性为主,商业运营方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多、收益能力差,招商难度很大。(3)项目设计方案论证研究专业要求高。热电厂地理位置北面目前以工业企业为主(将来北面规划是研发和商业),南面以居民社区为主,处于交界的位置,且所占面积也不大。热电厂改造后的功能需要与上达河这个开放式公园及园内其他休闲、运动、配套设施,以及将来中央商务区规划内容统筹考虑的。根据规资局2022年关于上达河公园及周围的规划情况,目前的文化场馆规划为艺术中心(热电厂等工业遗存设备展示、现代艺术展、文化活动场馆等),商业定位是亲子酒店和商业配套,对于提案中建议的长三角工业展览中心(文化属性)以及设计类企业招商园区(商业属性),我们觉得也很好,但具体哪种方案更优,需要多方面多角度研究,以及城市规划领域专业论证后才能确定。

二、区经委办理建议

(一)加快动迁和收储工作。目前香花桥街道已与热电厂签订动迁协议,后续动迁工作,要结合新城公司关于东大盈港改造计划推进,也需要履行规资局关于收储的规定和流程,建议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加快进度,设定大致的任务时间排片表。

(二)进一步研究项目改造方案。2022年,新城办根据市规划局征集五个新城公共建筑方案的要求,上报的规划设计方案,虽然也经过初步研讨,但在项目未实施之前,仍存在修改和完善的空间。在定位调整方面,可以考虑“长三角工业设计产业园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展示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研究其他方案,具体还需要由实施单位委托专业第三方,进一步开展研究和可行性论证。我们建议规划设计工作,还是由规资局和新城办一起牵头,采纳提案关于项目改造要考虑“结合产业发展、利于示范区品牌建设、项目可持续运行、借鉴成功案例、凸显绿色节能”等思路建议,将热电厂项目改造方案放在新城整体规划方案及布局中考量,避免功能性重复、发挥改造的实际价值、兼顾招商的可行性、运营的经济性等因素,其他相关部门可以共同参与讨论,争取早日确定改造方案。

(三)确定开发模式和实施主体。热电厂改造项目,是由政府主导投资开发,还是引入第三方合作开发及运营,一方面要看项目的定位及业态,另一方面也要考虑资金投入产出的结果。其他改造成文化场馆、艺术馆、展示馆的项目,大多数由政府主导(如南市发电厂改造为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杨树浦电厂改造为遗址公园)投资建设,这类项目更多体现文化属性或公益性,收益性较差,而热电厂项目规划有20%以内的商业用地,为了充分考虑项目的实现可能,我们建议运营方式以市场化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结合调整完善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测算和平衡资金投入产出情况,选择具体适合的开发模式及实施主体。

(四)指导实施主体申报工业遗存。根据《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0年839号)、《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文旅局关于开展上海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工业遗存所有权人或者运营方可以按规定申报工业遗产,经委、发改委、文旅局等部门作为指导单位,将在区内确定热电厂的实施主体和项目开发运营方式后,积极做好相关申报指导和对接工作。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