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区域卸土点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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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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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王佳元代表:
您在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2号提案“关于解决区域卸土点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16号令等文件要求,开展建筑垃圾日常监管。
一、建筑垃圾(渣土)申报情况
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业主与总包合同、总包与运输单位合同、总包与消纳场所合同、基础图、桩位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先行对处置方案填报情况进行预审;符合要求上传材料[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建筑垃圾管理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沪绿容【2020】257号)文件要求增收源头排放项目土壤检查报告,确保排放项目土壤安全]进入“告知承诺制”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退单。两个月内对已申报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审核内容为工程垃圾处置计划、运输合同、处置合同、处置费列支费信息、运输费用、运输路线、申请核发处置证等。
二、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情况
消纳环节对属地街镇相关管理主体加强指导和督促,备案前做到前期评估工作,涉及农用地征求规土和农委部门意见,涉及水源保护区的征求生态部门意见,涉及鱼塘征求农委意见,涉及林地征求区绿容局意见;涉及道路和桥梁安全问题同步做好前评,特别是乡村道路和桥梁安全评估,先期做好道路和桥梁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
消纳场所通过备案上网进入“上海市建筑垃圾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是公开的,所有人都能通过该平台上网查询全市消纳场所备案信息;区发改委2015年取消建筑垃圾政府指导价,现在通过市场来决定收运处的价格体系。
三、消纳潜力空间挖掘
市规资局梳理出104块可利用空间,涉及青浦区22块,21地块根据排摸不具备条件,最大消纳土方量约为20万吨,用以保障2024年存量,截止2025年2月17日,存量消纳场所251.61万吨,目前还存在缺口;2024年四季度以来,区绿容局会同区规资局、区重大办、区建管委对我区出土项目需求;会同区规资局、区重大办、属地街镇等部门对我区消纳潜力空间落实梳理工作,通过落实提升设计标高、堆坡造景、低洼地、坑塘水面等资源备案,增加消纳场所备案,解决建设项目消纳需求,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属地街镇村居,备案消纳场所主题属于村居,区绿容局很难左右消纳场所分配权,调配很困难。
四、重度污染天气管控
区绿化市容局是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局下发管控要求对空气重度污染情况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适度管控,防止加重天气污染情况,针对重点项目、深基坑出土项目,要求书面征得区生态局、区重大办等部门同意后可以实施出土作业。
五、区规划资源局工作安排
市规划资源局正式印发了《上海工程土方综合利用空间图则指引(近期)》、《上海市工程土方综合利用空间规划指引(2024-2035)》及《关于加强本市工程土方综合利用的规划资源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在近期指引中,我区共有20处地块被纳入土方综合利用潜力空间;在中长期工程土方综合利用空间指引中,提出后续各区要以指引为指导,编制三年滚动方案、年度综合利用方案,确保全市工程土方综合利用空间滚动落实,持续补充;在指导意见中,提出要着力构建全市土方资源利用“一图则一规范一平台一机制”为重点的全周期土方资源综合利用模式和实施机制。
下一步区绿化市容局将做好消纳场所备案工作,配合区规划资源局做好全区消纳场所规划工作,督促属地街镇加大潜在消纳场所备案力度,缓解我区消纳问题。区规划资源局一是将配合区绿化市容局保障土方综合利用顺利实施。二是将结合市局的工作要求,统筹规划空间布局,以市局下发的指引为载体,在总体规划中,统筹重点地区建设、生态空间营造、基础设施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领域各方面重点建设任务,在时间上加强流转衔接,在空间上强化布局均衡。三是在详细规划编制中,体现土方综合利用内容,统筹考虑功能布局、地形营造、地下空间和安全韧性,明确基准地坪浮动空间区间作为地块开发控制标高的依据,强化竖向设计,衔接近、中、远规划实施。
主办单位: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