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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20.11.11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之年,事关全州脱贫攻坚战的成败,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坚持“六个精准”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梁河县脱贫摘帽,2个贫困乡、50个贫困村退出,1.1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景颇、阿昌、德昂、傈僳等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基本完成全州脱贫摘帽任务”的目标任务,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突出精准施策、分类施策,坚决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攻坚行动、农村危房改造提速行动、大病救治专项行动、产业就业覆盖行动、贫困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5项工作任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责任心、历史使命感、工作责任感,始终保持顽强的工作作风和拼劲,发扬啃硬骨头的精神,推动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与县域经济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咬定目标不放松、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最大化改善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提高脱贫质量,确保到2019年全州脱贫摘帽任务基本完成,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抓严抓实巡视整改工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不断提升全州脱贫攻坚成效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关于云南省脱贫攻坚专题巡视反馈会精神、省委巡视德宏州及各县市反馈会精神,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硬任务。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拿出实劲、韧劲、狠劲,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帐、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州级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由州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针对我州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行业部门一把手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责任内整改工作;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把中央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省委巡视德宏州发现的问题、州、县市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其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全部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领域一清单”“一地一清单”“一部门一清单”,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动真碰硬,开展常态化通报、约谈、问责,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要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州、县市上下联动,部门左右衔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要写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成效取信于民,确保脱贫政策兑现落实、脱贫工作健康发展、贫困群众真正脱贫。

三、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全力实施五大攻坚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全州2019年脱贫攻坚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准确分析把握全州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形势任务,紧盯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全力实施五大攻坚行动。

(一)全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照集中安置50个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州1793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目标。各县市要根据搬迁时间倒排建设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加快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三年行动计划内搬迁人员一季度内要全部搬迁入住;同时,加快实施新增建档立卡户搬迁项目,确保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增560人的搬迁入住;要统筹周密谋划,做到“四同步”,同步实施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同步安排产业就业,同步做实进城进镇搬迁户的承包地、林地、宅基地“三权”处置方案,同步落实安置点社区社会治理工作。

(二)全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速行动。2019年要对四类和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全面摸准核实农村危房存量,对2018年以前改造或正在改造的危房要规范实施方案,各县市要加强监督监理,强化检查验收,加快资金拨付;今年要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44户,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住房改善5000户,确保年末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全覆盖。

(三)全力实施大病救治专项行动。对全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采取集中体检、电话访问、入户走访、个别专访等方式,逐村逐户逐人核实核准致贫患病信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大病、慢性病等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制定“一对一”诊疗方案,实施精准住院治疗,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大病患者医疗救治全覆盖。对建档立卡户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推进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对可治愈的大病采取“定医疗机构、定时限、定责任”的方法,全力解决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四)全力实施产业就业全覆盖行动。结合我州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制定产业就业年度计划,大力推行“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模式,建立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稳定、紧密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做到“三个结合”:与现有优势产业发展结合,采取“龙头企业给订单、农科部门教技术、合作社服务、大户帮带”的方法,把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入现有产业体系中;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结合;与运用金融扶贫政策结合,政府推荐、贫困户申请、配风险金、银行授信,充分用足扶贫小额信贷和产业扶贫再贷款,既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扶持龙头企业。

切实提高培训及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以县市为单位,统筹好人社、农业、扶贫等就业培训,在政策制定上、工作安排上、资金使用上,解决好交叉重叠,针对性、实用性不强的问题,做到先培训后转移;要切实提高有组织转移就业的比例,解决就业扶贫自发式多、稳定性差等问题。高度关注外出就业人员回流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考虑就地就近就业的方法路径。通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等方式,有效解决好有劳动能力又无法外出务工贫困人口增收难题。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五)全力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村集体经济是贫困村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是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带动贫困群众脱贫的重要举措。按照“一村一品”、“长短结合”的要求,既要立足当前,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保证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又要着眼长远,发展长期受益的特色产业,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蓄后劲;鼓励有自营能力的贫困村立足本村资产资源实际,选择经营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同时,推行“企业(农民合作社)+贫困村”等发展模式,支持村集体经济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创新产业扶贫工作思路,采取“资金变资产,资产变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二次分红”的方式,改变扶贫资金投入的方法,把扶贫资金投入到有稳定收益的农业产业配套经营性设施,如仓储、冷链物流、扶贫车间,以及龙头企业规模化种养殖、可量化可租赁的基础设施,切实提高农业产业的规模化、设施化水平,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要加快建设贫困村光伏电站,稳定增加村集体收入,年内要完成52个光伏电站建设任务,各县市要提前谋划,落实项目用地、落实项目资金,落实相关政策,把好事办好。

四、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健全返贫监测和防范机制

(一)对标“六定”要求,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要在全面完成户户清行动的前提下,2019年3月底前要高质量完成“有目标、有措施、有资金、有责任、可落实、可检查、可考核”的县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根本上解决政策措施“一刀切”、工作落实“大呼隆”等问题。要做到“六定”:一是资金定到项目。把脱贫攻坚项目库作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的依据,严格实行“先入库、后进盘”,划出红线,凡是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配置扶贫资金;对已入库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全面统筹好专项扶贫、整合财政涉农、行业扶贫、沪滇扶贫协作、集团帮扶、定点扶贫、民营企业帮扶贫困村、金融扶贫等资金,保障入库项目优先安排实施。二是计划定到项目。统筹脱贫摘帽时间表、措施见效周期律、资金投入时序,优先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优先保障难度大任务重的地区,优先帮扶未脱贫困户。三是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围绕管好用好项目库,完善更便捷、更高效的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一次性告知乡村实施的项目,把部门和基层的主观能动性调动起来,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项目实施、落地见效上来,真正解决资金等项目、项目等资金的老问题,按项目实施顺序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四是公示公告定到项目。全程公示公告项目入库、实施、验收等情况,县级以上资金项目进度及时在网站上公示公告,乡村两级采取灵活有效、方便群众的方式进行公示公告,全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减少因不知政策、不知情况、没有参与度造成的上访信访,真正做到阳光扶贫。五是责任定到项目。梳理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产业就业扶贫、饮水安全保障,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入库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明确县乡村和部门的责任,并具体到人,倒排工期,倒排进度,专人专项专责,对标对表检查,对事对人奖惩。同时,从村一级建立问题发现和纠错纠偏机制,做到村级发现问题有功,上一级及时反馈有功,不发现有过,上级不反馈有过。特别是要及时发现返贫和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进行帮扶。六是督查考核指向定到项目。脱贫攻坚督查检查、考核评估,都应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建、管、用来组织开展,规划计划是什么、落实进度怎么样都能够量化,问题是什么、在哪个环节、责任人是谁都便于评判,最大程度避免问责问效指向不准、工作不实和判断难、差异大等问题。

(二)建立脱贫攻坚项目进度月报制度,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建立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进度月报告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州脱贫攻坚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进度,督促项目加快落地、加快推进,资金加快拨付,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效益,对项目推进和资金兑付慢的单位要进行严肃通报问责;要加快速对已峻工项目的峻工决算、检查验收,杜绝半拉子工程的出现,杜绝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实行全覆盖审计、全覆盖绩效评价,严肃查处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将扶贫项目实施成廉政工程、阳光工程、民心工程。

(三)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返贫监测和防范机制。要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活动,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健全防止返贫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和返贫监测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要加强返贫监测,对脱贫户进行再检查,及时解决好返贫问题。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通过加强社会综合保障,提供兜底保障。已摘帽县、贫困县、非贫困县都要落实好相关脱贫政策保持稳定的要求,坚持做到“四不摘”,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继续加大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性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帮扶政策一段时间稳定不变。要全面落实脱贫后的巩固提升计划和未脱贫人口的脱贫措施,继续实行督查检查和成效考核。

五、深化合作机制,巩固提升大扶贫工作格局

(一)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深化沪滇扶贫协作。坚持“中央要求、德宏所需、青浦所能”原则,聚焦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持、资金支持、携手奔小康行动等重点,细化量化年度工作任务,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将沪滇扶贫协作资金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范围,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到统筹谋划,精准发力;要落实省州关于支持上海企业到我州投资兴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创造条件引进上海企业发展扶贫产业;要充分利用上海医疗资源、教育资源进入我州医院、学校,提高我州医疗教育水平;要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充分利用“云品入沪”等载体,不断拓展我州农特产品进入上海大市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推进携手奔小康行动下沉工作重心,确保每个县市资金和人才到位,项目落地见效。积极争取上海民营企业参与我州“万企帮万村”行动,实现上海企业与我州贫困村结对帮扶。

(二)用好优势资源,提升中央定点帮扶和企业集团帮扶水平。要紧紧抓住中国有色集团定点帮扶梁河县的机遇,加大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重点,利用中国有色集团的优势助力梁河脱贫攻坚。要加强对三峡帮扶项目的管理,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调整完善三峡帮扶项目总体规划,认真检查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对不精准的项目要进行调整,确保三峡帮扶项目组织实施精准,到人到户精准,取得实效。同时还要巩固提升省烟草公司帮扶阿昌族的成果,确保年内我州阿昌族、德昂族、景颇族、傈僳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整体脱贫。

(三)创新帮扶举措,改进“挂包帮”工作。认真做好与中央、省级定点扶贫单位、对口帮扶企业的对接,主动汇报、靠前服务,争取最大的支持和帮助;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定点扶贫工作,确保定点扶贫到位,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脱贫不脱帮扶。要进一步完善“挂县、包村、帮户”机制,强化驻村扶贫力量,保障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数量和质量,鼓励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继续留任,加大培训力度,驻村队员要主要精力放在项目库的建管用上,放在群众宣传政策、教育引导和帮扶措施落实上;要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和管理、召回制度,加强工作保障、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做到安心驻村、安全驻村。州级部门“挂包帮”日常工作主要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落实,定期向帮扶单位干部反馈帮扶情况,挂包单位统筹安排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各挂包单位投入的帮扶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落地,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帮扶单位原则上不直接向贫困户发钱发物,应将资金物品交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村级组织统筹安排。要把“爱心超市(电商服务站)建设作为消费扶贫的重要载体,把消费扶贫作为定点扶贫的重要措施,支持挂包单位为干部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选择贫困群众农特产品,支持定点扶贫单位的食堂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

六、巩固治理成果,持续抓好作风和能力建设

(一)认真开展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上半年,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要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州人大、州政协主要领导要遍访所联系县市的乡镇;其他厅级领导要遍访所联系乡镇的村;州级党委(党组)书记要遍访所挂联村的贫困户;县市委书记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地气、查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与基层一道研究问题、破解难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好。

(二)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省委和我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动作风攻坚,聚焦不严不实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直报点制度,强化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狠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着力统筹督查检查工作,严格控制考核频次,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保证基层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脱贫攻坚的一线当中。切实精简各类会议,减少发文数量,到基层调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精神,轻车简从,杜绝层层陪同。严格精简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州级部门带头精简扶贫表册发放,改变强制要求基层印制到户宣传资料的做法。规范扶贫明白卡,除张贴统一的明白卡外,州级各行业部门不准再设置和张贴扶贫明白卡。州级部门需基层填表报数的事项必须报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批,由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文,凡是可以由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提取的数据信息,不得要求基层再填表上报。对未经批准擅自发文要求基层填表报数的单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纳入年度扶贫成效考核扣分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坚持问题导向,聚集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紧紧围绕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三)全面培训脱贫攻干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实战大培训、能力大提升,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印发《德宏州2019年度脱贫攻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2019年6月底前,根据各级培训范围,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行业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培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能力。

七、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全面激发贫困群众自我脱贫内生动力

(一)抓实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坚持“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的工作思路,把组织振兴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强保障,扎实开展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着力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村“两委”、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加大“双带”党员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扶贫队伍建设,关心关爱基层一线干部,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

(二)强化扶志扶智,全面激发贫困群众自我脱贫内生动力。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组织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全面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驿站”“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建立健全产业带贫、就业脱贫等“按劳取酬、优先优酬”的帮扶政策,改进动员和帮扶方式,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形成“早干早支持、多干多支持”的正向激励机制,坚决杜绝简单给钱给物或无条件送股分红的帮扶方式。持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提升“五用五化”、农村“小喇叭”等经验,认真做好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工作,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向身边“光荣脱贫户”学习,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普遍形成“争贫可耻,致富光荣”的荣辱观,真正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真正把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调动起来、激发出来,全面激发贫困群众自我脱贫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