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请示
QC43010002022070
主动公开
青环保〔2022〕72号
无
2022.10.31
青浦区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将于近期开展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关于评选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沪环人〔2022〕113号),要求各区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评选实行差额推荐,按照表彰名额的120%确定。市生态环境局分配青浦区可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4名。经研究,先进集体拟推荐青浦区生态环境局、青浦区排水管理所和徐泾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先进个人拟推荐青浦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管理科科长陆晓怡、青浦区金泽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张欣、青浦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工程师郭珺和青浦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科技信息科科长沈向荣。
特此请示。
附件:1.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2.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