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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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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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退役军人培训篇
问:在退出现役以后我想继续接受学历教育,在这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专科文凭的,参加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可免试入学;接受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
问:我是即将面临退役,有点担心经过2年的军旅生涯与社会有点脱节了,请问有什么办法帮助我们适应社会吗?
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在士兵退役前积极对接驻区部队,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组织专业人员为即将退出现役的士兵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技能储备培训、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等服务。
另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都将组织当年度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在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后,我区随即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多层次、多样化、重实效的全员适应性培训,既有政策法规解读,又就业热点及方向介绍,同时有创业指导,帮助退役士兵融入社会。适应性培训原则上在退役军人接收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
问:退役军人可以享受政府就业技能补贴培训吗?
答:首先,退役军人退役后并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培训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补助金额参照本市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次,退役军人在退役5年内参加本市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享受100%培训补贴。再次,本市未就业退役军人,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另外,根据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根据退役军人真实需求,开设在职退役军人职业能力提升课程,鼓励退役军人职业能力承训机构推出就业市场潜力大、实用性强、受退役军人欢迎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问:退役军人退役后能否在异地参加培训?
答:退役军人原则上在区内承训机构参加教育培训。但经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可参加长三角地区的异地教育培训。培训完成后,凭相关证书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具的发票等证明材料,到区退役军人局相关部门领取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除此之外相关费用退役军人本人自理。
退役军人就业篇
问:我区对退役军人就业有哪些服务?
答: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提供包括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就业帮扶。
另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还将加强与区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对接,拿出一定的新招聘职工岗位数,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同时,在军队服役2年(含)以上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视作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
问:退役后,我想去街镇工作,为家乡人民做点贡献可以吗?
答:对长期担任骨干、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退役军人,鼓励其到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支持其参与社会治理,通过选任或公开招聘的方式成为城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如“兵支书”等)。同时,鼓励区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招聘活动,设置一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吸纳退役军人的企业,可按《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文件要求,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区企业(国有、含有国资成分以及公益性企业除外)每录用一名本区户籍退役军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用工满 6个月后,可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5000元。
退役军人创业篇
问:退役军人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长三角地区户籍退役军人在本区范围内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下简称“创业组织”),在本区正常经营满3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创业开办费补贴10000元。
问:我是一名退役军人,我想创业但资金不足怎么办?
答: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者及其创业组织,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问:参加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可有哪些奖励?
答: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参加由国家级退役军人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优胜以上奖项的退役军人创业组织或团队最高5万元的创业发展资金;给予参加由市级退役军人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优胜以上奖项的退役军人创业组织或团队最高2万元的创业发展资金;给予参加由区级退役军人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优胜以上奖项的退役军人创业组织或团队最高1万元的创业发展资金。
问:作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什么优惠措施吗?
答:鼓励支持由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或者单独建园。强化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军创企业能力,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规范化创业服务,每年对获评区级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最高5万元运作经费补贴。
问: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是否有补贴?
答:本区退役军人在退役后5年内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100%培训补贴。
问: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活动中如何获得专家指导?
答:根据文件要求,我区将邀请各行业专家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家志愿团队,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分析、就业指导、政策咨询、投资评估、信贷融资、经营诊断等服务,发挥专家志愿团队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传帮带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