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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区城管进社区工作的通知

QG6300000-2015-011

主动公开

青城管执〔2015〕27号

青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2015.09.30

各街镇中队:

    为进一步落实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城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城管执〔2015〕13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城管进社区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进驻社区

    各街镇中队对本街镇辖区内的居委会或居民小区进行梳理,将具备一定条件(设立居委会、有合适办公场所)的居委会或居民小区确定为城管进驻社区。

    二、进驻社区时间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城管执法社区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各中队于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社区内城管工作室的设置(挂牌、确定进驻工作人员、建立相应工作制度、选择1-2个大型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并正式开始相应工作。

    三、开展社区宣传

    在进驻社区内,可通过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解答市民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现场集中宣传,宣传城管进社区的目的意义、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等。

    四、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中队于9月30日前,将进驻社区名称、地址,以及拟开展宣传活动的社区名称、时间安排报区城管执法局监督科钱俊,局领导将根据时间安排带队实地抽查社区工作站设置和宣传情况。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局办公室领取“城管执法工作室”牌匾(每个中队领取一块作为制作样板)及相关宣传资料。10月20日前上报进驻社区详细信息。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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