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草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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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区两级“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我委开展了《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青浦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建设水平,统筹谋划青浦区在“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发展,按照市、区两级“十四五”规划要求,我委结合青浦实际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根据“十四五”规划办和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要求,我委按计划开展编制工作。一是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4月-2020年1月)。主要是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先后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各片区专题座谈会,就各领域、各区域发展情况进行沟通,实地调研并了解具体需求。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对“十三五”发展情况的总结以及“十四五”期间的发展设想,初步完成“十三五”规划评估和《规划》思路稿。二是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1月)。在资料收集基础上,结合国家、上海市、各领域最新政策,从青浦实际出发,听取多方意见,经梳理分析和综合研判,形成《规划》初稿。三是提升完善阶段(2020年12月至今)。根据《青浦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一方面,开展大讨论、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征求区教育局、区卫健委等10家单位以及各街镇意见,并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另一方面,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征集《规划》编制相关建议。经过多轮修改后,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论证等,形成送审稿。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框架结构
《规划》分为“十四五”发展总体战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卫生等七大领域分论述、保障措施共计十个篇章。
在第一篇章“十四五”发展总体战略中,回顾了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在“十三五”期间所取得成效,分析了“十四五”期间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明确“十四五”期间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梳理了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住房、社会保障服务七大领域20项具体指标,对青东、新城和青西地区区域定位进行了分类指导。
在第二篇章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分别是从优化资源布局、加强规划建设、深化多元供给三个方面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普惠可及;从拓展数字共享、推动网上办理、加强数据开发三个方面来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从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区域合作、加强对外交流三个方面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开放合作。
第三至第九篇章依次为教育、卫生、养老、住房、文化、体育、社会保障七大领域“十四五”期间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各领域重点项目总数125个。
第十章为保障措施,分别从组织领导、分工落实、人才保障、政策配套、监督评估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规划》落地实施的具体措施。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城乡一体、方便可及、公平高效、均衡普惠、高品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美好景象,不断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均衡,各领域、各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市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明显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显著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向市民家门口全面延伸,“互联网+”基本公共服务广泛覆盖,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深入,市民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公共服务发展水平总体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制度逐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不断优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各领域、各方面标准化程度明显提升。
财政保障机制更加成熟,投入结构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高。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更加充分,社会力量投入更加积极。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人才紧缺状况明显缓解。监督评估和激励机制的科学化、社会化程度显著增强。
(三)指标体系
对标各领域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结合青浦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梳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就业、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领域20项指标作为“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指标体系。
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指标汇总表
领域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属性 | 基准值 | 目标值 |
(2020年) | (2025年) | |||||
教育 | 1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 | 预期性 | 99 | ≥99% |
2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约束性 | 98.5 | ≥99% | |
3 | 在校学生人均经费 | 元 | 预期性 | - | 保持郊区领先水平 | |
卫生 | 4 | 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 岁 | 预期性 | - | 84.98 |
5 | 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 | 张 | 预期性 | 3.72 | 7.48 | |
6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预期性 | 1.9 | 2.9 | |
7 | 养老机构床位数 | 张 | 预期性 | 8278 | ≥9500 | |
养老 | 8 | 内设老年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占比 | % | 约束性 | 15.9 | 60 |
9 | 社区养老设施建筑面积 | 万平方 | 预期性 | 13 | 16 | |
文化 | 10 | 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预期性 | 0.19 | 0.23 |
体育 | 11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预期性 | 2.48 | 3.2 |
12 | 社区市民健身中心数量 | % | 预期性 | 1 | 11 | |
住房 | 13 | 新增供应租赁住房 | 万套 | 预期性 | 0.36 | 完成市指标 |
14 | 五年新增廉租家庭 | 户 | 预期性 | 343 | 400 | |
15 | 五年新增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家庭 | 户 | 预期性 | 460 | 300 | |
社会保障 | 16 | 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 | 约束性 | 99.5 | 应保尽保 |
服务 | 17 | 每年新增就业岗位 | 个 | 约束性 | 20078 | ≥18000 |
18 |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 | % | 约束性 | ≥98% | ≥98% | |
19 |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的比例 | % | 约束性 | 95 | ||
20 | 建立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 | 家 | 预期性 | 10 |
(四)重点任务和重点举措
1.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高品质生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益,持续优化多层次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优化资源布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级、加强家门口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深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普惠可及。通过拓展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共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网上办理、加强数据资源开发使用,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通过逐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跨区域服务合作、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开放合作。
2.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积极构建“一城、两翼、八学区、多集团”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格局,实现常住人口适龄学生入学全覆盖。做强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加快老旧学校改造,新建学校时适度提高建设标准,不断优化办学条件。扩大学位供给,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职业教育多元全面发展,打响“上善”育人品牌。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一批数字化、信息化标杆学校。开展新时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改革专项行动,重点培养一批名校(园)长。
3.着力推进智慧化、高品质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打造与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平战结合的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加快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推动一批重点医疗项目建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区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促进智慧城区医疗健康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打造青浦数字健康城区,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继续实施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学学科和专科,强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4.有序构筑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加密覆盖城乡的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供给网络,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性居室改造。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提高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着力推行养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快培养和引进老年服务等人才。推动信息化技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和“民建公助”的养老机构运营新模式,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水平,探索提供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市场化的养老服务。在青浦新城高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推进新城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5.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的住房限售限购措施,强化住房供给与人口结构衔接机制。加大租赁住房筹措力度,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开展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不断强化供后管理。统筹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多元化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幸福社区”建设,加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改善大居社区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6.塑造上善精神彰显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法治宣传,全面提升青浦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品牌建设水平。加快功能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新空间。提升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硬件能级,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专业化管理,不断提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平台服务能力。完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文化内容配送体系,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推进长三角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强文化政策互惠互享,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全面提升区域文化创造力。
7.完善高品质多样化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统筹全区各类资源推进重点公共体育项目建设,优化资源布局。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发展群众体育,完善赛事体系,创新办赛机制。积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青训项目布局、持续深化体教融合、提升竞训管理效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启动“智慧共享公共运动场”工程,实现场地标准化、智能化、一体化管理。加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发展体育赛事经济,优化赛事布局,激活体育消费市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立“两区一县”体育设施共享机制。
8.持续优化多层次高质量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推行稳中有进的就业政策,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发挥培训促就业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体系。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合作机制。巩固当前扩大参保全覆盖成果,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健全三级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政策,推进军转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加强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强化困境儿童、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和监护兜底保障。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保障城乡协调发展、保护特定群体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全面保障残疾人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工作和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完善落实残疾人教育帮扶政策和措施,加强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建立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和残疾人康复基地。
(五)其他说明事项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共梳理“十四五”期间青浦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住房保障、社会保障七大领域重点项目125个,其中教育项目64个,医疗卫生项目18个,公共文化项目11个,基本养老项目11个,公共体育项目9个,住房保障项目9个,社会保障项目3个。从各区域来看,青浦新城项目45个,青东地区项目40个,青西项目31个,另外还有9个覆盖全区的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等项目。从项目进度来看,续建项目24个,已纳入2021年建设计划的23个,新开项目78个。
四、规划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为确保《规划》程序规范,决策科学、民主、依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在完成部门意见征询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委组织开展了座谈会等公众参与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完成了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等工作。具体工作开展和意见征询情况如下:
(一)区级部门及镇街意见回复
2021年6月4日至9日,我委就《规划》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体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房管局、司法局、退役军人局、区残联等单位征求意见。区教育局对部分新建学校项目,区卫健委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指标,区文旅局对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设施,区体育局对公共体育指标和新建项目,区人社局对目标指标,区房管局对公共租赁房和旧房综合改造,区残联对残疾人公共服务重点项目等内容分别提出反馈意见。我委积极采纳意见并进行了修改。
(二)专家评审意见回复
2021年6月24日,我委组织了《规划》专家评审会,邀请了上海市发改委社会处、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五位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了进一步关注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关注新形势下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发展所需做出的适应性调整,进一步加强规划的指导下和可操作性。同时还提出规划正式发布后,要结合国家、本市和相关领域发展战略,做好规划保障和实施工作。根据专家的意见我委逐一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三)公众参与意见回复
组织召开座谈会。2021年7月30日我委召开《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基层群众代表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推荐,附带《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作为附件,同时邀请区府办、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体育局、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退役军人局、区残联分管领导列席。
会议首先从规划工作回顾、现状和存在问题、总体战略、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汇报了《青浦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随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街镇群众代表依次发言,共计提出18条意见建议,采纳了其中涉及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的8条意见,并对其余10条意见进行了记录,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解释说明。
(四)风险评估主要结论和建议
根据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规划》风险评估工作,经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评估,本规划实施前风险程度低,风险可控;在实施中、实施后,可能出现多种类型的风险,风险程度也较实施前大。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少数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区域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不满、产生质疑,有可能引发个人或很少数人信访等,在风险因素防范化解措施均能落实到位情况下,规划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仍为C级,整体风险水平一般,当前防范措施有效,可不必采取额外技术、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风险预防、化解措施。
(五)合法性初审
经我委法律顾问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初步审查,《规划》内容合法,不存在重大法律问题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