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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风险评估报告

主动公开

2024.08.07

上海市青浦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草案)风险评估报告

一、青浦区推进住所细则草案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合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区域经济有序健康、安全发展,进一步完善本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制度,为本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改革实践和房屋安全管理要求提供制度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4〕2号)等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上海市青浦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草案)》,(以下简称“住所细则”),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住所细则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分为四部分,分别为:(1)与上位法规定相适应。保证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坚持与上位法相一致、与政策相配套、与现状相适应。(2)简化住所登记材料。明确免于提交不动产权证的情形,明确通过信息化手段统一管理并动态更新符合条件的非居住房屋信息。(3)降低住所使用和登记成本。放宽经营场所办照要求,设置个体工商户登记地,明确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条件。(4)强化房屋安全责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法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前提条件的工作要求。

(二)住所细则重点任务

基于总体要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了四大任务:(1)与上位法规定相适应。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使用居民小区共有房屋办理住所登记的,对参与表决的业主占比和同意的业主占比进行修订。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办法》适用市场主体类型和登记事项表述予以统一规范。(2)体现房屋安全管理要求。一是对办理住所登记时,无法提交不动产权证的特殊情形,如: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等情形,明确了应当在有关说明材料中,载明房屋已通过安全鉴定。二是落实房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于无法提交不动产权证的情形,明确由属地政府等承担房屋安全管理责任的部门出具说明文件。(3)建立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在区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对相关房屋住所使用证明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基础上,结合本区相关探索,建立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集中归集使用相关房屋的地址和租赁信息,为进一步简化住所使用证明材料提供支撑。(4)降低住所登记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成本,引导政府部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疏导点。二是将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企业“一照多址”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等前期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进一步予以固化。三是市场主体使用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中的房屋办理住所登记并对已依法取得房屋使用权利作出承诺的,可以免于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三)住所细则的实施与保障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从三方面确保住所细则的实施,具体为:(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住所细则的实施作为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工作,重视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的规范和管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住所细则,对各街镇、区属公司、经济小区等相关招商主体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单位充分理解、落实相关政策。(3)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集中登记地址并要求集中登记地管理方及时整改。

二、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和过程

(一)评估主体

本次风险评估工作由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具体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方式

本次风险评估工作将主要采用舆情跟踪、会商分析等方式进行,运用定性分析等方法,对决策事项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决策实施的风险,明确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控制风险的意见建议、具体措施和处置预案,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三)评估过程

由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确定评估事项后,牵头组织成立评估小组,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目的、标准、步骤、方法和时限等内容,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由委托单位对决策事项的风险点和风险源进行识别、分辨,综合研判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最后依据风险等级研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化解处置预案。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情况

本次青浦区住所细则的各阶段风险类型可能带来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青浦区住所细则实施前的风险情况

本次青浦区住所细则在实施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3月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度青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青府办发〔2024〕7号),“修订《上海市青浦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事项被列入2024年度青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广泛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梳理了与青浦区住所细则相关政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编制决策草案。2024年6月-7月,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网、问卷、座谈会等方式,向多方征求修改意见或建议,同时委托上海政法学院向有关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及建议。

综上分析,青浦区住所细则实施前已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阶段所需履行的程序,前期流程合法合规,可能出现各类风险的概率较低,风险程度较低。

(二)青浦区住所细则实施中的风险情况

1.青浦区住所细则决策实施中社会稳定风险

在青浦区住所细则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第三方利害关系人与经营主体之间出现矛盾纠纷的风险,继而影响社会稳定。例如,在青浦区住所细则中“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作为经营主体住所的,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出具证明文件”的规定,虽然住所已经符合以上规定,仍然可能有少数业主不理解,反对会所作为经营主体住所使用,引起邻里矛盾。青浦区住所细则着力于合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避免因公众不了解政策而造成的理解偏差,确保政策的精准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也会加强宣传,在审批过程中加强审慎审查,避免矛盾纠纷。

综上分析,从整体看,青浦区住所细则的社会稳定风险概率不高,风险可控,总体风险影响程度较小。

2.青浦区住所细则实施中生态环境风险

在青浦区住所细则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生态环境风险。青浦区住所细则允许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以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会所等场所作为经营主体住所,或经营主体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房屋使用性质不匹配。可能会导致如经营主体不当操作或违法排污,将带来附加的环境污染,将对社会居民身心健康产生影响,如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可能继而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在推进政策落实的同时,仍应以可持续发展为先决条件,提升经营主体的环保责任意识。

综上分析,青浦区住所细则引起的生态环境风险影响中等,但发生概率较低,风险程度较小。

(三)青浦区住所细则实施后的风险情况

《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4〕2号)有效期至2029年3月19日,因此本次青浦区住所细则有效期也为五年,如在实施的中后期阶段或实施后阶段,上位法出现调整或者变化,可能对后期新设或迁入的经营主体可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企业抗议并激发社会矛盾。因此需关注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总体而言,实施青浦区住所细则后引发各类风险的概率较低,总体风险程度较低。

四、风险防范、化解及结论建议

通过以上对青浦区住所细则前、中、后可能发生的风险分析,报告提出以下防范、化解措施:

(一)规范程序、依法决策

决策草案形成后,青浦区市场监管局需继续依据《青浦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青浦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文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审批流程,做到程序规范,确保青浦区住所细则与国家、上海市上位法主要方向保持一致,与青浦区各相关行业领域规划衔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对于青浦区住所细则内容做好阶段性审查工作,相关过程的文档资料应做好保管备查工作。

(二)充分体现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改革成果

近年来,上海市陆续推出“一照多址”、个体工商户登记地、个体工商户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等改革举措,取得良好成效。同时,青浦区也应结合区域特点,对住所证明材料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为进一步简化住所使用证明创造了条件。将相关做法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进一步落实本区房屋安全管理要求

国务院和上海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研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上海市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实际,分类研究管理措施。为了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杜绝市场主体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办理登记,有必要从制度上建立经营性房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经营主体住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但不具备的,或者利用违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