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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上海市青浦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民主管理及集体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修订)》

主动公开

2026.04.01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等相关规定,对《上海市青浦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民主管理及集体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青浦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事宜,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民主管理及集体收益分配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上海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青浦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在借鉴并综合考虑上一轮我区试点取得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修订配套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包含准入制度、交易规则、监管机制三个部分,旨在规范适用范围、民主决策程序、收益使用范围等。

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

上海市方正律师事务所作为风险评估的主体,从合法性、合理性、平衡性三方面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出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主体为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制定过程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未违反上位法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推进青浦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高本区群众生活水平,符合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合理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兼顾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平衡了本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过线上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召集镇、村干部代表集中座谈等方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获得绝大多数公众的同意。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风险的影响

政策风险:国家、市级政策调整可能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产生一定影响。市场风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场需求变化可能影响本区群众的长期收益。金融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监管不到位、资金分配不及时等情况对本区群众的短期收益造成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后可能导致不同村集体经济收益不一致,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较低。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加强政策研究,密切关注国家、市级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入调研各村实际情况,优化分配机制,提高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高效性。加强金融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风险。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顺利实施。

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

经过综合评估认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存在较小政策、市场、金融、社会稳定等风险隐患。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宣传和解读,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强调政策对本区村集体和群众的积极意义,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机制、研判风险,提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成效。

综上所述,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