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众意见征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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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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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序号 | 反馈意见 | 备注 |
1. | 中步村的建筑垃圾分拣场,远期将会拆除,规划表中是否不再体现。 | |
2. | “环卫所”,机构是否已经更名。 | |
3. | 公厕指标中,是否必须区分“新建”“开放社会及配套公厕”,两者是否能合并计算。 | |
4. | 公厕的增量指标,是否可以进一步细分近期、远期,是否有面积、等级等其他建设要求。 | |
5. | 经与镇规建办对接,位于嘉松中路东、业辉路南的区域为特色居住区范围,地块性质并非环卫用地,且周边以别墅区为主,不适合建立两网融合中转站、环卫停车场1、2。 | |
6. | 青浦新城转运站用地(QPC10101),该区域属于夏阳街道 | |
7. | 《华新镇环卫设施规划表》中,环卫停车场现有两处:一是新凤保洁公司(嘉松中路2635号),面积3000㎡;二是华隆路以北、嘉松中路以东约150m,面积6600㎡。现状已能够容纳全部的环卫车辆。 | |
8. | 《华新镇环卫设施规划表》中,计划新建20座环卫公厕,目前华新镇有15座环卫公厕,其中华新地区6座、凤溪地区9座,能够满足群众需求(结合凤溪社区“城中村”,凤溪地区公厕规划可能有调整),同时,环卫设施数量过多不利于管理,因此我镇无需再新建20座公厕。 | |
9. | 《青浦区现状公厕统计表》中,华新镇小计应为15座。 | |
10. | 《青浦区道路机械化保洁设备统计表》中,新凤保洁公司有扫路车4辆、洒水车3辆、高压冲洗车4辆,小型保洁机具63辆(含一体化作业单位的保洁机具)。 | |
11. | 第15页,第27条环卫停车场规划,其中我镇新丹路东,老通波塘以西新增环卫停车场6400平方的规划布局,经我镇社事办与镇建设部门(推进办、规保办)核实,此处地块是规划用于我镇两网融合中转站建设使用,已无空间设置环卫停车场用地。 | |
12. | word版用地梳理序号13-17是朱家角区域的。13-14能用,15、17不能用,序号16九龙路上已经有中转站(单位内有个压缩中转站,好多年前建的,基本没用过,早就停了十几年) | |
13. | 专项规划与土地规划、土地性质以及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情况等密切相关,能否在规划意见征询过程中请相应职能部门一并参与,仅环卫条线无法提供此类专业意见 | |
14. | 三个街道的环卫规划是否纳入新城规划中,如是的话能否再提供三个街道较为具体的布点规划表(类似*镇环卫设施规划表),否则三个街道无法提出具体意见 | |
15. | 在环卫设施布局中对各村、居、单位的垃圾厢房、装修垃圾堆放点等设施的面积规定,应取消“不小于”的表述,建设单位大多只会按最低条件设置,但实际又无法满足。所以建议按居住区、单位的人数、面积或垃圾产出量等给出一个测算标准或公式、系数,如:市分类条例中对商用写字楼生活垃圾房的设置面积是按高层累计总面积的0.1%考虑) | |
16. | 粪便收运处置规划中的逐步取消倒粪站,但部分地区五到十年里可能还会因污水管网的损坏(如本辖区每年都有二十家左右的企业需定期抽粪,这还不包括部分因动迁而为能及时纳污的自然村)等原因有抽粪的需要,能否明确提供一处应急处置渠道 | |
17. | 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已明确纳入环卫收运体系,相应的收运标准需同步跟进,否则难以实施。同时针对如疫情隔离垃圾等特殊、突发事件产生的特定垃圾的收运处各环节是否也一并明确 | |
18. | 环卫停车场规划需求按4.5辆/万人是否合理,以本街道为例约12万人,约54辆车,但实际辖区内有生活垃圾收运车、自卸车、道路清扫车、洒水车、道板冲洗车、抽粪车等共约105辆,这还不包括道路保洁飞行车等。同时还需考虑随着环卫作业标准要求的变化,车辆的更替(如新能源车)等因素 | |
19. | 对环卫应急系统规划第(4)点中发生各类渣土、泥浆、大面积油污、其它易滑物质污染道路等由环卫所进行快速清除,但处置渠道亦需明确 | |
20. | 环卫用地梳理部分地块需与实际现状相结合,如表10青浦区新城环卫设施规划表中工业园环卫停车场(控规编号090511,环卫设施用地编号:C-14-04(U)),实际地处漕盈路、清河湾路两条主要道路路口,300米范围内有桃园铺、玫瑰湾、清河湾、玉兰花园、卓越世纪五个大型居住区,实际根本不具备设置停车场,但可以考虑设置公厕、道班房等环卫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