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上海市青浦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公众参与报告

主动公开

2024.06.13

《上海市青浦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草案)》公众参与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市青浦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草案)》编制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度,区局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的若干意见》(青府发〔2020〕40号)、《关于印发<青浦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青浦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青府发〔2021〕16号)的要求,采取了区局政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上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及企业填写征求意见调查问卷和召集街镇及区属公司招商机构代表人员集中座谈会三种方式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4年6月28日至7月27日期间(共30天),通过区局政务网站发布“《上海市青浦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草案)》征求意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1.png

二、社会公众及企业填写征求意见问卷调查

于2024年6月28日至7月27日期间(共30天),通过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出入口、区政务服务中心资料区张贴公告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问卷方式,征求社会公众、办事企业对于“青浦区住所细则”的意见建议。

image.png

收到1条建议:建议证明文件统一格式,最好有模板可以参考。已采纳并制作相应格式模板。

三、召集集中座谈会征求意见

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召集13名街镇及区属公司招商机构代表人员,征求社会公众对于“青浦区住所细则”的意见建议,其中2名代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2条:

1、预售房屋产证未办结的如何办理?

2、现在办公楼、厂房改医院、酒店的情况碰到较多,能否出台一些相关的规定。

1.png

均已采纳并增加相应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