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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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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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关于《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3月至8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意调查
2023年3月,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民意调查,了解决策事项的社会认同度和接受度以及相关意见建议,民意调查过程中共设置5套问卷,分别是:名家工作室类问卷、文化活动类问卷、文化设施开办补助类问卷、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贴类问卷、获奖作品类问卷,共收集到82份有效问卷。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的扶持力度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受访者现阶段的主要困难集中于资金压力较大、认为现有扶持力度偏低,缺少活动场地和资源对接渠道。受访者提出的建议集中于:加大扶持力度、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交流机会、开展事前补贴、增加政府购买等方面。
二、召开座谈会
2023年7月,我局召开《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座谈会,经我局介绍《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提出9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的注册地、支持标准和扶持力度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区税务局建议充分考虑扩展扶持对象带来的监管风险和资金流失风险,综合研判决定,是否本条维持原有的注册地限制。
2、区文联对关于“优秀文艺作品”的支持标准和奖励标准提供了部分依据。
3、朱家角镇和古涧堂置业(安麓)建议增加项目的扶持力度。
其余5家单位意见未予采纳,理由是提出的建议未涉及草案内容。
三、实地走访
2023年8月,我局实地走访金夜美术馆、中华印刷博物馆、福寿园人文纪念馆等单位,经我局介绍《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