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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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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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6月至8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会议座谈、公文发函、网上公示、面向相关群体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座谈征求意见
2025年6月12日下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就该项修订工作牵头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在退役军人局207会议室召开《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修订的意见征求会,各方对《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修订均表示支持结合,并结合各自工作和退役军人群体特点提出了优化的意见建议(详见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征求对《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意见的工作会议纪要”)。
二、公文发函征求意见
2025年6月30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就该项修订工作面向涉及发文的13个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全区11个镇、街道,通过公文发函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区委组织部修改意见3条,区财政局修改意见1条。其中区委组织部修改意见采纳2条,1条因和上级文件表述要相一致,经和区委组织部沟通,仍旧沿用原有表述,区财政局的修改意见予以采纳(详见征求意见反馈表)。
三、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7月4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我局及时研判并进行了调整。
四、面向自主择业干部群体征求意见
7月21日上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微信群中面向全区26名自主择业干部一人不漏的征求意见,自主择业干部袁学明表示原文件实施以来很好的促进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此次文件修定又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纳入,文件更加完善,辐射更加广泛,将更加有力的推进青浦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