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第二水厂原水管复线选线专项规划(公众参与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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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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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青浦区第二水厂原水管复线选线专项规划(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召开项目对接会、市区两级部门意见征询、线上和现场公示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通过政府网站和各镇现场公示的方式,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
(一)2025年4月30日组织召开区级部门意见征询会,书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提出6方面意见:
1.保证原水管管位及井的边缘与道路红线净距不小于5m。
2.原水管应结合沿线已建高标准农田成果,优化方案,确保区域内已建高标准农田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实施过程中需与相关街镇做好衔接,不破坏原有的农田基础设施,如有损坏,应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财政性资产处置。同时,施工期间保障农业灌排及耕种作业正常进行。
原水管线穿过永久基本农田区域时,须符合相关规范,敷设深度不得破坏耕作层。如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按规定进行补划。
3.原水管涉及三调现状林地,如需占用需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同时进一步征询相关街镇意见。
4.原水管线须满足规范间距,并避让既有管线与构筑物;施工前须完成现场交底,签订周边管线保护协议。涉及他人土地应事先征得权属人同意;涉及道路开挖须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原水管选线涉及朱枫公路和练西公路,进一步对接燃气、电力等线型,避免线位冲突。
5.建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6.原水管需与电力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施工前须至电力运行部门做好交底工作并签署相关安全协议。原水管距离现状电力设施不足5m或交叉时,双方在施工及后续运维中应相互支持,妥善保护对方设施,不得阻挠必要的检修作业。
(二)2025年9月26日,召开市级部门意见征询会,书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提出4方面意见:
1.应对照本市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与分级审批规定,在开工前报批生态环境部门,涉及到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应向市生态环境局报批。应严格遵守《上海市应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
2.建议统筹考虑生态资源保护和建设发展问题,进一步排摸各比选方案中涉及林地内实施工程的范围、面积和林地保护等级,从生态保护角度,以“尽量不占、坚持少占”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选线方案。如涉及永久占用林地,应再次征询我局意见,并在专项规划中落实补建林地空间和图斑,因敷设管道施工开挖、开设施工便道等临时使用林地,应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手续,并在限期内按要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规划中10处位于林地内永久井,如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作为小微项目向规资部门备案,按原地类管理,应提前征询我局意见。(市绿容局)
3.项目实施需统筹保护原有农业基础设施。若造成损坏须及时修复,确保不影响农业生产与灌排设施正常运行。施工须保障粮食作物耕、种、收等关键农事活动,确需影响的,须向所属街镇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根据相关规定全面恢复农田功能与耕作条件,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同时,须规范施工回填,避免沉降,保障农机作业安全。(市农业农村委)
4.原水管道附属设施选址及沿河原水管建设应避开河道蓝线。本项目穿越多条河道,应遵从相关规范要求和规定,并至青浦区水务局办理涉河许可手续。并确保不影响周边区域排水和防汛功能。
原水管线需衔接朱家角镇、练塘镇等区域内部分现状排水管道,并对接相关街镇详细层级排水规划,避让规划保留的排水设施,为规划新建排水设施预留管位和用地。
进一步加强原水管复线的必要性论述。建议考虑分阶段实施可能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保护现状原水管线,在现状原水管道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行为的,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报市水务局备案。沈砖公路(小浜江-沈太路)段规划原水管敷设于道路红线内,需对管线采取加固和保护措施。(市水务局)
上述意见均予采纳,涉及施工事宜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落实。
三、召开座谈会
2024年7月4日,我局召开青浦区第二水厂原水管复线选线专项规划讨论会,邀请相关属地街镇共同研究。会议就规划路径达成初步共识:一是推荐采用工程造价较低的选线方案;二是路径应尽可能避让村庄,以减少拆迁量;三是探讨了管线在示范区线保护范围外敷设的可行性。
2024年7月25日,我局邀请区级各部门就原水管选线方案进行讨论,会议汇集了各相关部门的专业意见,电力公司建议原则上原则避让高压走廊,并需征求市电力公司意见;林地部门要求衔接“十四五”造林规划,重点评估对公益林和集体林的影响;农委关注项目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确保不影响正常耕作与灌溉;建管委明确规划老朱枫公路、G50辅道暂无建设计划;区规资局建议征求申通申铁意见,完善阀门井等附属设施的布局与后续用途管制要求,如涉及建设用地,需明确用地性质调整方案。
2024年9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二水厂原水管线专项规划讨论会,重点讨论了方案一(G50)和方案二(沪青平公路)两个比选方案,初步明确采用方案一(G50)作为管线路由,原水管沿线尽可能避让现状农村宅基地。
2025年1月6日,区规资局组织召开原水管线专项规划讨论会,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明确管线线型的稳定性与可实施性;二是基于原水管线的保护要求,应系统梳理其与周边道路、用地之间的关系,同时兼顾管线自身的安全因素;三是在部分选线节点(如万隆段),可依据原水管线自身的保护需求优化选线路径;四是增加沿朱泖河岸的比选方案,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方案。
已根据上述意见优化深化原水管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