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上海市青浦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民主管理及集体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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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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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11月至12月期间,我委组织开展《上海市青浦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民主管理及集体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2月5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5年11月12日至18日,由区规资局统一书面征求区财政局等12家委办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意见建议,收到上述委办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无意见”反馈。
三、召开座谈会
2025年12月15日,我委召开了座谈会,邀请了部分街镇城建(社发)中心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等参加,我委介绍了《上海市青浦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民主管理及集体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背景、主要修改内容等,与会人员对修订稿均无修改意见。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