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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体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初稿)》的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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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青浦区“十五五”区级规划(初稿)》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相关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地走访

2025年9月起我局走访环淀山湖绿道、华为研发基地、朱家角古镇、青西郊野公园等重点区域,重点调研设施使用效率、人流热力分布、区域生态承载力,充分听取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基层体育团队意见建议,为规划指标设定、重点项目布局提供决策支撑。收到意见建议3条,具体如下:1.推进具体体育举措落地,包括开放东方绿舟训练中心、规范淀山湖水上俱乐部、打造皮划艇小镇、规划水上马拉松;2.支持“办大赛、建场馆、促销费、留人才、联动消费”发展方向;3.明确体育发展相关工作与水务部门的沟通机制。上述反馈的相关意见已全部纳入规划修订,具体举措在“重大任务”板块中细化落地路径,发展方向融入“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规划结构按要求调整为5大板块,,新增特色内容与重大项目清单,指标体系优化至11项,与水务部门的沟通机制已在“实施保障”中明确协同办法。

二、召开座谈会

2025年10月起我局先后组织体育产业发展、数字体育新基建、体教融合创新3场专题座谈,经我局介绍《青浦区“十五五”区级规划(初稿)》制定情况及规划内容后,参会代表提出6条意见建议,具体如下:1、表述规范与概念修正,更新青少年体育、体教融合等领域术语,规范赛事名称,调整项目定位。2、数据更新与补充,替换滞后数据,明确统计口径,核实相关指标合理性。3、内容调整与完善,优化赛事内容排序,补充骑行特色、“水文章”深化、“六业融合”等专项内容,新增重大项目清单与健身苑点数量指标;4、指标调整与优化,删减不确定性排名类指标,精简指标数量并分类,计划新增“人均体育消费”指标。5、结构调整与逻辑优化,调整章节框架,精简“发展环境”表述,确保目标与任务对应。6、细节修正与严谨性提升,规范行文、提升表述严谨性,补充公众视角相关内容。所有反馈意见均已完成修改,术语、赛事名称等表述全面规范,数据更新至2024年底,细节表述与公众视角相关内容均已完善。

三、书面征求意见

2025年11月我局书面征求各街镇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到7条意见建议,具体如下:1、建议夯实田径、游泳、三大球等基础大项上青少年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将文本中“民非”的表述调整为最新的“社会服务机构”;加大水上项目投入和后备人才培养、引进力度。2、建议十五五重大项目清单中增加长三角国际帆船枢纽港体育综合体等体量较大的社会投资项目,去除部分体量小的改造项目,同时完善项目的主体、投资、计划开竣工时间等要素,并与部分纳入政府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新一轮体育领域的项目同步信息;研判与长宁区的区区结对是否有实质性进展可以落到十五五规划中;加强高能级体育场馆建设的需求与必要性研究;结合《青西地区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成果,进一步深化“有序发展水上运动”相关表述;更加突出“体育+”融合发展路径,推动体育与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深化“六业融合”。3、“推动落实学生每天综合活动2小时”修改为“推动落实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4、重大项目清单部分,第二项安踏体育公园建筑面积建议进一步与已批准的《上海市虹桥商务区徐泾北QPPO-01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2街坊、徐泾中QPPO-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6、51街坊局部调整》做好衔接,规划地块面积为15045平方米,容积率为1.9。5、 建议将体育场景纳入新城绿环建设中;研究考虑青浦新城内水上运动潜力;增加研究新城范围内既有体育设施提质增效,如青立方体育公园;目清单中上达中央公园内体育馆删除,计划结合之芯岛文体综合设施建设。6、关于上达城市公园北院,占地10公顷,建筑面积约11400平方米。7“上达城市公园”建议修改为“上达中央公园”。上述反馈的相关意见已全部纳入规划修订,内容表述中进一步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