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对《青浦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主动公开

2023.11.09

关于对《青浦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我局会同区政府法律顾问杨寅教授和孔霞律师共同开展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查目的

对《青浦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否符合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审查依据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五)《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

(六)《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

(八)《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九)《关于我市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上海市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

(十一)《上海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年)》

(十二)《加快推进本市综合保税区功能提升的若干措施》

三、审查事项

(一)主体审查

《实施意见》的编制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

(二)决策程序

《实施意见》完整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完成了合法性初审意见,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规定。

(三)内容审查

《实施意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暂未发现明显与法律文件相抵触的情形。

四、审查结论

经审查,《青浦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编制主体适格,决策权限、程序、内容合法。

建议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