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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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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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本所律师 对《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进行 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法律参考。现根据《工作机制》的条 文内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依据,本所律师提供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认为,该《工作机制》整体结构较为清晰,内容相对全面,与现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相符。
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该《工作机制》第二条明确了须进行审查的政策措施类型,涵盖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及具体合作措施,范围界定清晰、全面。
其次,该《工作机制》第四条所列审查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第五条关于例 外情形的规定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精神保持一致,并强调了必要性、合理性和 期限要求。
再次,该《工作机制》第六条至第十条设定的“初审-复核-集体审议”流程, 形成了较为严密的内部审查与控制机制,符合“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并设置了 监督与清理环节。
最后,该《工作机制》第十一、十二条明确了领导小组、起草科室及办公室的各 自职责,有利于审查工作的落实与问责。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该《工作机制》内容合法合规,体系较为完善,与现 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相符,未发现重大法律问题与合规风险。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邱庭 律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