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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委托管理监管机制的意见》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主动公开

2023.06.27

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委托管理监管机制的意见》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6月中下旬,我委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委托管理监管机制的意见》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3年6月16日,我委邀请熊世伟等专家进行书面论证,6月26日,专家意见反馈。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委托管理监管机制的意见》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区属国资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事项报告机制、综合评价机制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委托管理监管机制的意见》报告中,在国资监管方面,提出了:包括法人治理、业绩考核、财务监管、产权管理、责任追究等十个方面的监管制度,细化完善了相关国资监管制度或实施办法,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三)科学性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委托管理监管机制的意见》报告中,对规范受托企业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促进国资保值增值等机制问题进行了深度研究,报告从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相关国资委托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区国资委托管理监管习题,做出了深入的思考和谋划,具有一定的科学指导意义。

三、修改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1、在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方面,建议增加国企党建与国资国企运营高度融合等内容。

以上建议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