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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家论证情况

主动公开

2024.08.15

关于《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11月-12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青浦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3年11月,邀请董万好、符全胜、张琰专家进行书面论证,12月4日,专家意见反馈。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

本专项资金着眼于青浦区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吸引更多的优质文化资源、项目、人才向青浦集聚,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区内文化的建设和发展,面向服务于青浦地区的社会文化主体,扶持重点文化项目,助力文化创新转型升级,着重引导文化高质量发展,促进青浦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必要性强。

(二)可行性

本办法明确了6类具体的支持范围,重点扶持青浦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优秀文艺作品、特色文化品牌、名家工作室及年度重大文化活动或文艺创作,并给出了细化的支持标准。专项资金实施可行性强。

(三)科学性

管理办法确定了专项资金的原则,明确了支持范围和标准,对管理机构和职责进行了科学的分工,对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定了资金的监督检查办法。管理办法科学。

三、修改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董万好建议对支持标准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适当限定。第四章名称建议改为“资金使用”。

以上建议未被采纳,理由是:此章程为管理使用条例。

其余两位专家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