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白鹤镇薛家宅修缮项目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主动公开

2025.06.24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2025619日,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白鹤镇人民政府组织市文物局等专家对薛家宅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草案)进行评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形式

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白鹤镇人民政府采取专家评审会的形式,邀请三文物专家进行专家论证共收到16条意见建议。

三名专家分别为市文物局谭玉峰、金山博物馆文物专家奚吉平、青浦博物馆文物专家郭晓旗。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专家认真经讨论研究认为《青浦区文物保护点薛家宅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草案)》总体可行,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一)必要性

薛家宅为双重身份的保护建筑,目前残损严重,为了“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价值,修缮十分必要

(二)可行性

修缮方案文本体例规范,现状勘察详细,实测图纸基本完整,历史沿革、病害现状、价值评估以及环境风貌表述清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科学性

修缮方案法式勘察与原状判定有一定深度,保护原则正确,工程范围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基本完整,保护措施和修缮方式原则可行且具有较强科学性

三、修改意见

专家组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一)树立设计依据:补充《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年);《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015年)已废止,应补充《文物建筑防火设计规范》(WW/T0125-2025);补充《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消防技术标准》(DG/TJ08-2410-2022)、《城市房屋白蚁防止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补充薛家宅修缮工程的立项批复文件。

(二)薛家宅目前残损严重,为了“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价值,修缮设计需进一步加强原状调研和现场勘察。

(三)P5“基本信息”中的类别,应由“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传统民居”修改为“古建筑”。

(四)薛家宅墙体沉降与倾斜测量的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非行业标准,建议在现有勘察报告基础上,根据文物古建筑修缮的勘察依据——《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补充薛家宅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建筑整体安全性的评估结论。

(五)P50“设计原则”的表述错误,“保护第一、加强

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非文物工作方针,而是“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见国务院四普通知)

(六)仪门为薛家宅重点保护对象,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建议仪门修缮编制专项方案。

(七)建议根据地基基础的补充勘察结论,进一步论证地基基础压密注浆的必要性。

(八)二楼外窗及西立面隔扇形式与尺度与青浦传统民居做法不符,建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予以修改、完善。

(九)鉴于薛家宅南侧贴邻民居的北山墙北倾严重,已呈危险状态,如不及时排除险情,也将形成薛家宅南侧山墙修缮加固的障碍,为此建议结合薛家宅修缮工程,对贴邻民居的北山墙进行拆除重砌。为了加强原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建议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如加密注浆)。

(十)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文物保护原则,建议在南北山墙安全性补充勘察的基础上,对南北山墙实施原状保护,采用内侧外贴砌砖墙的方法加固。

(十一)结合新的使用功能,补充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设计系统图。

(十二)鉴于薛家宅为双重身份的保护建筑,环境整治方案需充分征求区、镇规划和房管部门意见。

(十三)建议结合文物的活化利用,进一步明确室内卫生间的位置以及必要的方案图纸。

(十四)建议补充建筑总平面图,清晰反映文物建筑周边的民居、道路交通等环境现状。

(十五)在进一步考证的基础上,深化细化屋面修缮、墙体及基础加固、大木修复、门窗装修、木构油饰、地面铺装、石材修补等分部分项施工要求,包括修缮材料以及施工工艺说明。

(十六)修改后的设计方案,须经区文物管理部门复核同意后方可作为下阶段工程实施依据。

以上意见建议均被采纳。